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沂源县大张庄中心学校:学生课间安全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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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3493219886F/2026-5578389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4-27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
沂源县大张庄中心学校学生课间安全制度
为切实保障全体学生课间活动人身安全,规范课间行为秩序,防范校园安全事故,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校园环境,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全体在校学生务必严格遵守执行。
一、课间活动基本行为规范
课间休息时,学生需在指定区域文明活动,活动强度适中,不做剧烈、危险游戏,保持校园安静有序,不喧哗吵闹、不推搡拥挤。
严格遵守校园行走规则,全程禁止在教室、走廊、楼梯、校园通道等区域追跑、打闹,不奔跑冲刺、不互相追逐嬉戏,避免碰撞、摔倒等意外发生。
严守上下楼梯安全准则,上下楼梯一律靠右慢行,不争抢、不拥挤、不推人、不攀爬楼梯扶手,不在楼梯间停留、玩耍,人流量较大时自觉排队、依次通行。
二、危险行为严格禁止条款
严禁攀爬校园各类栏杆、围墙、窗台、树木、健身器材等设施,坚决禁止攀爬楼梯栏杆、校园护栏,更不得从栏杆上往下滑,杜绝坠落、磕碰等安全事故。
严禁擅自进入各类危险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学校天台、楼顶、施工场地、配电室、废弃房屋、未开放校园区域等,远离安全隐患场所。
禁止携带尖锐、锋利、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不玩危险玩具,不向他人投掷物品,不做危及自身和他人安全的行为。
不搞恶作剧、不欺负同学,不推拉、绊倒他人,同学之间文明相处、友好谦让,杜绝校园欺凌与意外伤害。
三、安全管理与责任要求
各班班主任需常态化开展课间安全教育,每日提醒学生遵守安全制度,及时纠正学生违规危险行为,做好安全教育与管理记录。
课间值班教师、楼层值守人员需加强校园巡查,对学生违规行为及时制止、批评教育,发现安全隐患第一时间上报处理。
学生需自觉遵守本制度,主动规避危险行为,发现他人违规或安全隐患,及时向身边老师报告,不参与、不效仿危险行为。
四、违规处理办法
学生若违反本制度规定,出现追跑打闹、攀爬栏杆、进入危险区域等违规行为,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若因违规行为造成自身或他人人身伤害、校园设施损坏,将由学生本人及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并按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全体学生务必严格遵守,共同守护校园安全。
沂源县大张庄中心学校
2026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