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第五实验小学校内教研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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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3493219886F/2026-5577274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4-23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
第五实验小学校内教研管理制度
一、总则
1. 为规范校内教研活动,提升教研实效,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结合本校教学实际,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语文、数学、综合组(英语、德法、科学)、艺体学科教师,教研活动以每周半天无课日为固定时间,不得无故缺席。
二、教研业务量记录办法
(一)记录内容
教研业务量涵盖参与情况、任务完成情况、成果贡献情况三类,具体如下:
1. 参与情况:出勤次数、请假次数、旷工次数、主动发言次数。
2. 任务完成情况:集体备课材料提交、评课记录撰写、教研反思提交、公开课/示范课承担情况。
3. 成果贡献情况:教研成果分享、优质教案/案例提交、外出学习移植课开展情况。
(二)记录主体与工具
1. 各学科教研组长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全程记录本组教师教研表现;每月一次汇总至教务处存档。
2. 使用《小学教师教研活动记录表》(见附件),每次教研活动结束后当场填写,教师签字确认,确保数据真实可追溯。
三、教研与教师考核挂钩细则
(一)考核分值占比
教研考核纳入教师年度绩效考核,占比不低于20%,与评优评先、职称评聘直接挂钩,教师参与教研次数不得少于本教研组教研总次数的80%(产假除外)。
(二)考核计分公式
计分方式:以一次教研为单位进行累计记录,学期末核算最终得分,各部分排名第一的老师为满分,作为本教研组最高分为标准折合其他教师个人得分。
例如:张三全勤,即考勤分得满分30分;李四请假一次,即29/30*30%=0.29,折合得分29分。
教研考核总分 = 出勤分(上限30分)+ 任务分(上限40分) + 成果分(上限30分)
1. 出勤分
全勤得30分;每请假1次(含事假、病假)扣2分,无故缺勤、旷工1次扣10分,扣完为止。
病假需提供证明,事假需提前申请,否则按旷工处理。
2. 任务分
每周确定一个教研课题进行研讨,确定一名教师作为主备人(个人申请每人每次记5分,无人申请组长指定每人每次记3分),其余教师配合完成集体备课、评课记录、教研反思等基础任务,得2分;每缺1项扣3分。
主动承担公开课/示范课,每次加5分;承担校级及以上教研任务,每次加8分。
3. 成果分
教研活动中每主动发言1次(指与教研有关的有效发言)加0.5分,每周最多加3分;发表无效言论、不遵守教研纪律者,每人每次扣0.5分。
提交优质教案/案例并被采纳,每次加3分;外出学习后完成移植课并分享,每次加5分。
(三)考核结果应用
1. 教研考核总分低于50分的教师,年度绩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2. 连续三次未完成组长安排的基本任务的教师,本学期不得参与县级及以上公开课、达标课、优质课评选活动。
四、教研活动发言与任务完成要求
(一)教研流程:
1.课例研讨类:观看课例——评课——完成教研记录表——汇总上交
2.讲课磨课类:确定课题——指定主备、主讲教师——备课、讲课——主备人说课——集体磨课——二次上课——集体研讨——形成定稿——整理存档到学校精品素材库
(二)活动发言及任务完成
1. 发言要求:每周教研活动选定一个教研课题教师,至少主动发言1次,内容需贴合教研主题(如教学困惑、经验分享、建议对策)。
2. 无发言处理:连续两周无主动发言的教师,由教务处约谈;连续一个月无发言的,扣除当月教研考核出勤分5分,由分管副校长约谈并上报学校党支部,若教师后期仍表现不佳由学校党支部研究决定给与相应考核处罚及相关处分。
3. 未完成任务处理:未按时提交教研材料的教师,需在3个工作日内补交,补交后扣对应分值的50%;逾期未补交的,该项计0分,并由个教研组汇报教务处通报。
五、公示与监督
1. 公示内容:教研活动记录表一周一公示、教师个人教研积分、月度教研考核结果一月一公式。
2. 公示时间:每周教研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示当周记录,每月月底公示月度考核积分。
3. 公示地点:校内公告栏、教师工作群。
4. 监督反馈:教师对考核数据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教务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六、请假制度及处理办法
(一)请假流程
1. 教师需参加教研活动的,原则上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需提前1个工作日填写《教研活动请假单》。
2. 请假单经教研组长签字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病假需附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二)不同假别处理
1. 事假:每月事假累计不超过1次,超过部分每次扣教研考核出勤分3分;学期事假累计超过3次,取消本年度教研评优资格。
2. 病假:凭医院证明请假,每月病假不超过2次,超过部分按事假标准扣分;长期病假(超过1个月)的教师,复学后由教研组长安排补学教研内容。
3. 旷工: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缺席教研活动的,视为旷工;每旷工1次扣出勤分10分,学期累计旷工3次的,年度绩效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
七、加分项补充说明
1. 讲课加分:承担校内公开课加5分/次,校级以上公开课加8分/次,示范课加10分/次。如:学校组织的“一人一节公开课”、学区及县级教学视导等。(竞选类课程除外:如一师一优课、达标课、优质课等)
2. 发言加分:每周主动发言每次加1分,最高加3分;发言内容被采纳并推广的,额外加2分/次。
3. 外出学习分享要求:外出学习(1天及以上)的教师,返校后2周内必须完成1节移植课,并在学科教研活动中分享学习心得,未完成的扣除本次外出学习相关考核分值。
注意事项:学校组织的教研课、公开课、优质课等各项课堂教学活动均颁发公开课证书,作为评选上一级公开课、优质课等活动的上报基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