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沂源县第二实验中学交通事件应急预案
索引号: 11370323493219886F/2024-544574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5-20 发布机构: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沂源县第二实验中学交通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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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第二实验中学交通事件应急预案

 

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科学迅速有效地处置学校突发交通事件,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确保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育的实际,特制定本应急处置预案。

一、学校突发交通事件的范畴

学校突发交通事件是指发生在校园内外学校车辆或者专门用于乘坐学校师生员工的车辆在行驶运输过程中,突然发生的涉及破坏社会和校园秩序或者造成人身财广较大损害的交通事件,以及由自然现象引起的灾害性交通事故。

主要包括:

(一)因工作需要,学校师生外出时所乘的专用车辆在承担任务过程中的交通事件。

(二)学校师生员工在上、放学(上、下班)过程中,所乘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师生员工人身有较大损害的交通事件。

(三)因突发自然灾害,致使学校师生乘坐车辆所发生的交通事件。

(四)由其他不可顶料因素而造成的学校交通事件,学校突发交通事件按其影响大小和危害程度划分为一般、重大、特大三个级别。突发交通事件出现后,学校校长应在向县教体局汇报的同时,及时先行处置,以最快速度、最大努力实现应急处置。

二、建立学校突发交通事件预警系统

学校安全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及时提供交通事件的危险信号,畅通信息渠道,提醒领导和学生注意险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竭力避免发生突发交通事件,突发交通事件发生后,能客观真实地反映情况、及时向领导建言献策,学校突发交通事散的预防应坚持教育在先、预防在先、多方配合、共同负责的原则。

三、建立保障机制

(一)督促、教育学生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

(二)加强对家长和教干教师对私家车的管理教育和提醒,定期检查维护保养。

四、建立学校突发交通事件处置机制

(一)信息报送与现场保护

学校突发交通事件发生后,学校、知情者、当事司机或者当事师生应立即将情况发生地点、时间等基本情况和有关信息向相关学校报告;需要医院、公安派出所,交警部门提供帮助的也要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学校尽快核准情况,在规定时限内将交通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危害程度,发展趋势、所采取的处理措施、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等情况,迅速向县教育和体育局汇报。

迅速展开抢救工作的同时,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保护,防止现场痕迹和相关物品,证据破坏和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做出标志,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的痕迹和物证。

(二)立即成立现场指挥组织

突发交通事件发生后,应立即成立突发事件处置现场指挥组织,由现场最高领导任总指挥(上级领导到场后立即调整),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具体的施教和各项善后工作。及时向上级汇报事件情况;配合交通主管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作,认真调查取证,写出书面材料。

(三)迅速启动与实施救援

1.发生突发交通事件时,学校领导须亲临现场,了解事故情况,视情况作出指示,指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2.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包括明确现场事故处理中设置机构人员、分工和职责,并向有关部门请求支援;

3.指挥协调现场的抢险敦援工作,组织调集救援人员和相关物资等,督促检查各项救援措施落实到位;

4.指导善后处理和师生安抚工作。

五、善后处理工作

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积极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安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