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沂源县第二实验小学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 |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学校现行收费情况 |
备注 |
| 一、城市学校住宿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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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无宿舍 |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收学生学费、住宿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收学生学费 |
| 公寓化宿舍 |
200元/学期.生 |
学校无宿舍 |
房间内带卫生间 |
| 普通宿舍 |
70元/学期.生 |
学校无宿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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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服务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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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伙食费 |
依据成本,自行确定 |
学校无食堂 |
据实收取,收支公开 |
| 校车服务费 |
由学校自主确定 |
学校无校车 |
学生自愿 |
| 补办证卡工本费 |
由学校按实际成本收取 |
学校无补办证卡工本费用 |
首次为学生办证卡不收费 |
| 课后服务费 |
3元/生 |
按照标准要求收取 |
学生自愿,按月实际收取,不得跨月,先服务后收费。 |
| 三、代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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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业本费: |
由学校按实际成本收取 |
严格按照淄(2016)11号文件执行:1-2年级15元/学年.生;3-5年级20元/学年.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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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装费 |
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
严格按照淄(2016)11号文件执行 |
由学校向教育部门提出定调价申请,教育部门审核并形成制定价格建议,按照价格管理权限报发展改革部门批准 |
| 社会实践活动费 |
由学校据实收取 |
班主任收齐直接交到综合实践学校 |
鼓励和提倡有条件的学校从学校公用经费中解决 |
|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
由学校代收代付 |
家长通过相关程序进行缴费 |
学生自愿购买 |
| 意外伤害保险费 |
由学校代收代付 |
家长通过相关程序进行缴费 |
学生自愿购买 |
| 教辅材料费 |
实行省政府指导价 |
家长通过相关程序进行缴费 |
纳入我省评议公告的教辅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