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沂源县第二中学公寓安全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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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3493219886F/2025-5543238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9-10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
沂源县第二中学公寓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离开公寓,(上课、大休、假期、晚休)必须关闭所有电器,关好宿舍的窗,锁好门。
2、上课期间,学生不得在宿舍内逗留,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有班主任开据的假条。
3、任何学生不得到其他班级的宿舍内游逛,更不得在宿舍内推销物品。
4、严禁非住校生进入学生公寓。
5、严禁在宿舍内点蜡烛、吸烟、打架斗殴、打扑克、下棋等。
6、对宿舍内所发生的不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学校将组织人员进行维修。
7、严禁学生在宿舍、教室内乱拉电线,私接充电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