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交通运输局
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委员第24号提案的答复
源交政字〔2024〕21号
唐加生等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在南崔路设置超载超限检测点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南崔路属县道,2022年县交通运输局已向上级部门递交了在南崔路设立设立非现场执法站点的请示。已获批准列入计划。待南崔路修建时,按照非现场执法点位设置规划将车辆检测非现场技术监控设施作为公路附属设施一并列入工程预算,该非现场执法站点建设与公路主体工作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运行。目前南崔路改建正在办理前期手续,道路尚未开始建设。
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文件交公路发〔2017〕173号文件《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和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财政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物价局五部门鲁交执法〔2018〕10号文件《关于印发山东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超限超载实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引导车辆进站接受检测并单独实施处罚和记分,由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称重并监督消除违法行为。
为保障南崔路的通行安全,下一步,县交通运输局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联合公安交警、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等部门,依托南崔路设立执勤点开展移动污染源整治工作,加大该路段货运车辆的查处力度和频次,严厉查处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等违法违章行为。对查处的违法行为,一律严厉处理,做到违法状态不消除不放行。二是严格落实“一超四罚”,依法对货运车辆、货运车辆驾驶人、道路运输企业和货运场站实施追踪惩处。三是将南崔路列入重点检查路段,加强路政日常巡查和监管力度,严查货运撒漏、改型、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的扬尘撒漏行为通知养护公司及时清理,消除安全隐患,始终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的高压态势,保障公路安全畅通。四是走访沿途砂石料厂,向其宣传非法超限的危害,并告知不按规定配载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增强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要求驾驶员从思想上高度重视,遵守相关交通运输法律法规,从源头上遏止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五是自9月份开始,对南崔路的交通标线全部进行重新划线,预计10月中旬全部完成。按照设计规划,进一步完善了该路段重要节点、重要路段的交通标志,同时加强日常巡查,如发现缺失的交通标志将及时补充、更换。
感谢各位代表对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沂源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