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领导解读】沂源县机动车维修行业环保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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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3004223244M/2019-5023269 | 文号: | 无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19-07-16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交通运输局 |
2019年7月12日,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沂源县机动车维修行业环保治理专项行动方案》(源政办发[2019]7号)的文件,规定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牵头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县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积极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为什么要制定出台《沂源县机动车维修行业环保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答:为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提升机动车维修行业环保治理水平,有效控制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排放,进一步改善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和上级有关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在深入调研、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制订出台本《方案》。
二、实施机动车维修行业环保治理,要达到什么样的目标?
答:通过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环保治理,进一步规范机动车维修合法经营,整治无证、无序、超范围经营乱象,改变维修场地脏、乱、差的现状;规范危险废物委托处置、按规定存放;烤漆房达标排放,有效遏制以上现象产生的对空气质量的不利影响,推动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三、机动车维修企业环保治理的内容有哪些呢?
答:一是对存在无照经营行为的机动维修业户依法进行查处或取缔,对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店外经营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依法进行打击或处罚。二是督促产生危险废物企业与有废物处置资质企业签订协议,建立防止危险废物扬撒、流失、渗漏等符合标准要求的危险废物储存场所,进行隔离存放,并分类建立危险废物产生、储存及转移台账。对未按要求落实的,属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责令停业限期整改,有违法行为的移交县生态环境部门进行处罚或依法予以取缔。三是要求喷漆作业全部在标准喷漆房进行,严禁露天喷漆、烤漆作业,废气集中收集处理,达标排放,杜绝异味产生。定期对废气收集、处理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建立设备维护保养台账。
四、那么,下一步我们对机动车维修行业环保治理如何进行督导检查?
答:首先,成立了沂源县维修行业环保治理专项行动办公室,由县交通运输部门牵头,从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生态环境等部门抽调专人,负责维修行业环保治理专项行动调度督导、问题交办整改。其次,加强对机动车维修行业的监督检查,采取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相结合、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机动车维修行业环保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排查。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