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请求对乡镇弱电杆线进行整治的建议(县人大十九届三次会议代表第37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各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对乡镇弱电杆线进行整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9年初机构改革,沂源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撤销,成立沂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能变化较大。按照《中共沂源县委沂源县人民政府关于沂源县县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源发【2019】2号)文件规定,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推动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等信息产业发展。根据“三定方案”我局无监管电力、通信等企业的职责。光缆传输线路整治问题涉及移动、联通、电信等通讯运营商,目前我县三家通信运营商由住建局归口管理。
光缆传输线路整治属于人居环境整治的一部分,根据《关于印发<全县农村开展“优环境、防疫情、保健康”专项行动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沂源县市容秩序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牵头单位分别为县农业农村局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根据职责范围和实际业务开展,我单位无法对第37号建议进行答复,特此说明。
沂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