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标题
沂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沂源县民用爆炸物品一般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发文机关
沂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文字号
源工信字〔2020〕17号
索引号
11370323MB28642910/2020-2038144
成文日期
2020-06-01
发文日期
2020-06-03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有效性
有效
沂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印发《沂源县民用爆炸物品一般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源工信字〔2020〕17号
各民爆企业:
按照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 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的通知》(源政办字〔2020〕8号)要求,为提升民爆行业突发事件应急能力和预案管理水平,结合我县民爆行业实际,制定印发《沂源县民用爆炸物品一般事故应急预案》,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预案修订和完善,切实落实好部门、企业联动,快速反应,应急处置实战能力,务求夯实应急管理基础。
附件:沂源县民用爆炸物品一般事故应急预案
沂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6月1日
沂源县民用爆炸物品一般事故应急预案
2020年5月修订
为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自救和抢险技能,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应急救援能力以及协同作战能力,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突发安全生产事故,能够有效组织快速反应、高效运转、临事不乱,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危害。为快速、及时、妥善地处理监管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组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山东省民用爆炸物品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安全生产事故的类别
(一)安全生产事故的定义
安全生产事故是指县工信局监管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中,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自然因素引起,突然发生的导致人员伤亡的事故。
(二)安全生产事故的类别
1、民爆器材事故。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经营单位的爆炸、火灾、泄漏、中毒等事故。重点部位:淄博元玺民爆器材沂源分公司炸药、雷管储存仓库、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硝酸铵仓库和液体硝酸铵储罐。
2、生产场所事故。以厂房、仓库、工作间为主的生产场所、相关区域发生的爆炸、火灾、触电事故。
3、事故分级。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县级民爆救援指挥部负责一般事故应急处置,较大以上事故报市级以上监管部门处置;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一)应急救援指挥部。工信局应急救援指挥部由工信局领导和机关有关科室工作人员组成。设总指挥、副总指挥,下设救援小组。
总 指 挥:杜强 电话:13589550759
副总指挥:王守祥 电话:13792165382
指挥部设综合协调组、信息报道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具体承担事故救援和处置工作。
(二)应急救援指挥部和救援组的职责
1、县工信局应急救援指挥部。在监管企业发生一般、较大、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时,县级指挥部负责一般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以及善后处理的组织指挥工作;较大以上事故需立即报市级以上民爆监管部门处置。总指挥是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的组织者和指挥者,负责组织、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2、专业处置组的职责。综合协调组:由工业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承接一般、较大、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通知指挥部成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政府报告事故抢险进展情况;配合县安监、公安、消防、质监、环保、卫生等部门,落实县领导、局应急救援指挥部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指令,配合开展事故调查、善后处理工作。信息报道组:由技术改造科负责,根据总指挥或上级领导、部门的指令,组织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信息报道工作。安全保卫组:由企业管理科、运行监测协调科和两化融合科负责,配合警方对事故现场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后勤保障组:由总办公室负责,配合事故单位、县有关部门落实运输保障和物资保障工作。
三、报告程序
发生一般、较大、重大、特大安全安全事故,按照下列程序报告:
(一)事故现场负责人或有关人员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报告单位负责人,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简要情况;
(二)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县工信局和县应急局;
(三)县工信局立即按程序报告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县长及上级民爆监管部门。
四、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处置
一般、较大、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各专业处置组、事故单位按照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协同配合的原则,迅速开展救援处置工作。
(一)启动本预案。工业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报请局主要领导启动本预案,迅速通知局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
(二)赶赴事故现场。局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成立事故现场指挥部,组织指挥救援处置工作。
(三)现场救援处置。1、局应急救援指挥部: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涉及或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迅速制定事故处置方案并组织指挥实施;及时将现场情况向县政府报告。2、综合协调组:落实县领导关于抢险救援的指示、局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令,协调其他专业组、事故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保障抢险救援工作通讯畅通,组织、配合开展事故调查、善后处理工作。3、信息报道组:妥善处理现场信息报道事宜。 4、安全保卫组:配合警方对事故现场进行警戒、控制,保障抢险救援工作正常开展,组织、配合人员有序疏散。5、后勤保障组:协调调集运输车辆和物资投入抢险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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