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财政局
标题: 学习宣传贯彻《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05XQ/2021-517705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7-30 发布机构: 沂源县财政局

学习宣传贯彻《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

发布日期:2021-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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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1年4月1日起实施以来,废止了原来出台的《沂源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办法》。通过在工作微信群转发《条例》及相关解读文章和在局大厅LED大屏滚动播放《条例》宣传图片等多种宣传方式,全方位提升政策知晓率。同时,积极组织教育、卫生、文化等8个部门财务人员收看财政部举办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视频培训班,并动员全县各部门资产管理人员积极参与市财政局开展的答题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