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沂源县财政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
|---|---|---|---|
| 索引号: | 1137032300422305XQ/2026-5571330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2-13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财政局 |
202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沂源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财政改革、管理、服务全过程,认真履行财政法治建设,规范财政执法行为。现将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法治根基。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民法典、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及党内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
(二)压实主体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法规税政科牵头抓的局面。根据“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要求,将普法责任清单细化分解到各个业务科室,将普法要求融入预算管理、政府采购、财会监督、金融服务、会计管理等各个环节,实现普法与财政业务同部署、同检查,确保普法工作有序开展。
(三)认真履行财政职能,全面打造法治财政体系。持续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运用,确保预算执行的合法性和严肃性;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严格事前绩效评估,强化绩效运行监控,推动绩效评价扩围提质。严格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制度,实现清单化公开化管理。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法治思维,提升法治素养能力。一是构建“阵地”,深化法治宣传。制定《2025年沂源县财政局普法责任清单》和《2025年度沂源县财政局普法计划》,明确了本年度重点宣传内容和重点普法对象,将普法责任分解到科室和个人,在全局上下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有效增强了法治宣传实效。二是搭建“载体”,创新法治宣传。通过政府网站、电子屏等载体,宣传财政政策及法律知识,有力推动了财税政策的科普和推广。积极组织开展预算编制、政府采购政策、《预算法》、会计管理等业务和法规的培训宣传,有效提升业务对象财经法律素养。三是拓宽“渠道”,丰富法治宣传。以国家宪法日、非法集资宣传月等重大活动节点为契机,深入乡镇、机关和企业、田间地头,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宣传民法典、财经法律法规等,传播存款保险、防范非法集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知识,提升公众防范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引导广大村民学法、知法、守法,使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二)聚焦主责主业,提升依法理财水平。一是严格资金监管。以《预算法》为统领,围绕财政预算、资金管理等重点领域,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信息化、科学化建设,切实规范财政资金监督和管理,确保充分发挥资金效益。二是加强财会监督。主动履行财会监督主责,依法开展省市安排的各项自查行动和会计信息质量等各项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提出会计核算和管理等方面的整改意见,督促被检查对象按要求进行整改,使执法与财政普法有机结合。三是服务会计管理。以《会计法》为准绳,依法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继续稳步推进会计人员信息管理和继续教育培训学习,组织会计职称报考和审核工作,寓“法”于会计学习,融“法”于记账业务,促进全县会计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四是做好行政裁决。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为基础,高效规范依法处理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全力打造“阳光采购”。五是规范公平竞争。今年以来,我县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通过对涉经济金融犯罪风险研判,有效做好中小金融机构风险防控。同时,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强化线索摸排,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快处置。六是完善经费保障。发挥财政职能作用,通过安排公共法律服务、法律顾问经费,社区矫正经费,法律援助办案补贴等,不断完善经费保障机制,统筹资金全面支持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开展。
(三)强化监督管理,提升财政治理效能。一是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坚持重大决策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公开,聚焦群众关切,加大民生政策资金等群众关心的信息公开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透明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促进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二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全面落实财政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鼓励财政干部参加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建立财政执法人员名录库并根据实际人员变动情况动态调整。三是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1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政策制定出台、执法案件审核等方面的把关作用,协助做好规范性文件、合同等的合法性审查,切实提升法律风险防范的全面性、实效性,为依法行政提供坚强保障。
(四)聚焦重点领域,精准化解财政纠纷。我局积极贯彻落实《山东省行政调解办法》,围绕财政工作核心职责,聚焦群众关切、纠纷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关注政府采购、财政补贴发放等,对收到的调解申请,安排专人负责,第一时间进行受理、快速处置。同时,创新调解方式,综合运用面对面协商、电话沟通等多种形式,灵活开展调解工作,最大程度提升调解便捷性。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局扎实推进法治建设,为财政发展打造了坚实法治基础,但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财政法治人员力量不足,财政法律专业人才发掘、培养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随着法治财政建设工作的纵深推进,对财政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要求越来越高,但专业从事财政法治工作的人员较为匮乏,制约法治建设工作的开展。二是法治宣传形式单一,创新不够。我局普法工作在形式上仍然采取悬挂横幅、现场发放普法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宣传方式较为单一、宣传覆盖面较小。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计划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力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学习培训工作,把问题导向和风险意识贯穿于财政业务工作中,严密防范和化解财政法律风险,确保财政法治建设落到实处。
(一)持续加强干部队伍法治建设。加强财政行政执法专题培训,使财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普法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努力打造一支既精通财政业务又熟知法律法规的高素质专业化法治人才队伍,开创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新局面。
(二)持续深化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完善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形式,精心组织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采取请专家讲法、以案释法等灵活多样的普法形式,切实把普法工作与财政工作紧密结合,将财政法治宣传贯穿财政管理和法治财政建设全过程,不断提高财政干部法治意识,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加强重点领域监管。聚焦会计信息质量、代理记账机构执业水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行为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专项执法监督检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二是提升政务服务质效。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及时公开部门预决算、财政收支运行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等重点领域信息;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按照“高效办成一件事”要求,完善办事指南,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提升财政服务便捷度和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