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淄博市贯彻落实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信访交办件整改销号工作规范》,现将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十八)的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6月12日至16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每个工作日8:30—17:00 受理部门: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 联系电话:0533-3248934 如有异议,请致电联系。 反馈问题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历史遗留问题未能有效解决。淄博市现有农村污水处理设施95套,日处理能力总计只有1.25万m3,还有14套已损坏无法使用。桓台县起凤镇北向水路被封堵,死水长期淤积,鱼龙村、华沟村等河沟水质严重恶化,桓台县排查上报的6处农村黑臭水体中有5处位于该区域。 | 整改目标 | 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分类提升改造。 | 整改措施 | 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监管,分类提升建制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通过增加管网收集率、设施提升等方式,提高处理效果。 | 整改任务 完成情况 | 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扎实推进,分类提升建制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和人居环境持续提高、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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