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对《推动全县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 ||
---|---|---|---|
索引号: | 11370323MB28590621/2025-551696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5-03-28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文化和旅游局 |
为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我县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推动全县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建议时间:2025年3月28日(星期五)-2025年4月29日(星期二)。
邮箱:yyly1176@zb.shandong.cn
电话:0533-3241176
附件:《推动全县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沂源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3月28日
推动全县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推进我县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进“文旅+百业”“百业+文旅”,推动文化和旅游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融合发展;坚持深挖内涵、活化利用,深入挖掘爱情文化、红色文化、生态文化、民俗文化内涵,为旅游发展注入持久动力;坚持创新驱动、科技赋能,丰富旅游新产品、新业态、新场景,将旅游业打造成为战略性支柱产业和民生产业、幸福产业。
二、深化改革创新增强发展动能
(一)推进龙头景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进理顺牛郎织女、鲁山溶洞群、朱彦夫事迹党性教育基地等景区的管理体制、经营机制,探索建立政府做“生态”、景区做“平台”、市场做“业态”的开发运营管理体系。(责任单位:相关镇、街道,朱彦夫教育基地、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
(二)盘活旅游资源资产。积极招引有实力的战略投资者,盘活资产,推动天湖、东风化肥厂、唐山佛雕文化园、圣佛山等旅游资源焕发新机。(责任单位:相关镇、街道,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三、构建旅游核心吸引物体系
(三)打造旅游热点片区。打造旅游门户镇,辐射带动周边区域发展。支持燕崖镇打造文旅综合集散中心,依托历史文化资源和自然景观更好发挥带动作用;支持南鲁山镇、鲁村镇对接周边区域旅游协同发展,打造成为康养休闲旅游的重要门户。(责任单位:南鲁山、鲁村、燕崖等镇、街道,县文化和旅游局)
(四)打造重点旅游景区。对标典型,提升鲁山溶洞群风景区、牛郎织女景区、汇泉桃花岛等景区品质,推进南北鲁山一体化运营,梯次推动有条件景区向更高层次发展,形成县内旅游景区品牌矩阵。(责任单位:相关镇、街道,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自然资源局)
(五)打造精品旅游线路。提升沿着沂河游沂源沿线产品品质,丰富沂源猿人远古洞穴探险游、研学游、自驾游、避暑游、冰雪游、旅居度假游等业态,推出四季主题旅游线路,打造一日游、二日游等线路产品。完善沿线集散中心、厕所、观景台、会车带等基础配套,加强沿线河道治理、荒山绿化、景观提升,打造沿线景观带。(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县文化和旅游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
四、促进“文旅+”业态创新发展
(六)深化文旅融合发展。发展夜间经济,推动城区改建、新建特色园区、艺术街区,推进建设“城市书房”“文化驿站”,打造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适时延长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文化场所开放时间。发展研学旅游,开发地质文化、红色文化、生态文化等研学旅游线路。(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
(七)推动文物活化利用。加强东安古城等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提升沂源博物馆等文化场馆的展示水平,培育一批文物研学基地。推动虡盛博物馆建设布展,鼓励文博单位开发文创产品。(责任单位:相关镇、街道,县委宣传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文化和旅游局)
(八)深入推进数智赋能。鼓励文旅行业数字企业发展,加快文旅产业的数字化转型,打造智慧景区、数字博物馆等沉浸式数字化体验场景。鼓励链接各级各类文旅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提升文旅产业的信息化支撑能力,为游客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体验。(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县科学技术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民政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大数据中心)
(九)积极发展休闲旅游。开展文旅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行动,打造一批乡村旅游重点镇村。推动乡村旅游向休闲度假转型,推进桃花岛旅游度假区建设,丰富乡村休闲度假区、度假乡村等产品业态,打造区域级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自然资源局)
(十)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深入实施乡村旅游三年提质工程,打造朱阿、龙子峪、朱家户、分水新村、龙湾水乡等特色乡村旅游片区。分类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办好“乡村好时节”活动,打造“乡村四时好风光”线路产品,实施“装满后备箱”工程,促进乡村旅游消费升级。(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县发展和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
(十一)有序发展红色旅游。推进红色旅游融合发展区建设,培育618战备电台、朱彦夫事迹党性教育基地、万祥山红色记忆馆等省内知名红色旅游目的地。推动红色旅游景区利用数字化手段丰富红色文化展示、讲解方式,让革命精神具象化、革命文物“活起来”。(责任单位:鲁村、西里、石桥、大张庄等镇、街道,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和旅游局)
(十二)鼓励发展工业旅游。依托大型工厂、工业遗产,择优建设工业遗址公园、文化产业园区,支持青啤绿兰莎、阳春三月等打造观光工厂。(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商务局)
(十三)创新发展低空旅游。依托全省建成及规划建设的通用机场、航空飞行营地等通航基础设施,与周边旅游资源协调发展,推进桃花岛低空飞行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和旅游局)
(十四)打造体育旅游精品。培育体育旅游精品线路,积极推动各级各类体育赛事活动进景区,增强“体育+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冰雪经济,打造栖溪源·儿童冰雪乐园、下龙巷·沁雪园等冬季文旅产业项目。(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教育和体育局)
(十五)发展生态旅游产品。统筹生态资源优势,大力发展避暑休闲、生态康养等旅居养老产品,推出特色生态旅游线路。研发推广森林、康养、研学、自驾、房车等绿色旅游产品新谱系。(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
五、完善文化旅游要素配套服务
(十六)推动交旅融合发展。推进三九路等旅游公路服务功能提升和旅游公共交通建设,完善旅游景区交通标志,提升交通枢纽的旅游服务功能,开发特色交旅融合线路,增强城乡道路客运网络保障能力,构建“快进慢游”现代交通网。(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公路事业服务中心)
(十七)提升旅游餐饮品质。推进菜品创新研发,培育“沂源味道”美食品牌;策划举办美食节、名厨名菜名店评比活动,鼓励举办非遗购物节、非遗美食节,打造沂源名菜、名吃、名点、名店和美食街区。(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
(十八)构建多元住宿体系。提升住宿承载能力,加大与国内精品酒店、知名住宿类投资集团合作,推进“美宿+露营”“美宿+房车”跨界融合,开拓住宿新空间、新场景、新业态,打造一批主题宾馆酒店民宿。(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
(十九)打造旅游购物品牌。推动沂源红苹果、大樱桃、金黄金桃等农产品打造特色旅游商品,鼓励文创企业与重点景区深度合作,联合开发文创产品,推动各文旅企业推出具有特色的“沂源礼物”。(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
(二十)促进演出市场繁荣。支持旅游景区景点、网红打卡点等各类经营主体拓展中小型旅游演艺空间,引入戏曲、民歌、非遗等表演。鼓励创作特色文艺作品,推进演艺进景区、进节会。(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联、县文化和旅游局)
(二十一)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加大旅游基础设施投入,完善旅游服务中心、旅游厕所等公共服务设施。加快公路沿线和景区充电桩建设,加强绿道、观景台、骑行道、郊野公园、停车设施等微循环休闲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六、增强文旅行业综合服务能力
(二十二)调整优化景区管理。完善线上预约、线下售票措施,满足不同群体购票预约需求。妥善处理景区开放和封山防火关系,特殊情况、特殊时段确须封山的,需经相关部门单位批准。做好易堵旅游景区周边道路紧急疏导,鼓励行政事业单位对游客开放停车场、厕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
(二十三)稳定扩大人才队伍。强化文旅人才引育,做好职称评定、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参与职业、行业技能大赛。建立县级文化旅游发展专家顾问团。加强导游队伍建设,适时举办导游大赛。(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文化和旅游局)
(二十四)规范文旅市场秩序。加大文明旅游宣传力度,提升旅游投诉处置效率,及时响应游客诉求。坚决打击各类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行为。规范涉旅网络舆情引导处置,维护全县文旅发展形象。加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
(二十五)狠抓安全质量提升。强化文旅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压实工作责任,全面排查各种风险隐患,实施安全综合治理,强化安全预警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应急管理局)
七、提升文旅品牌知名度影响力
(二十六)创新宣传推介手段。强化宣传推广,实施主流媒体营销、新媒体营销、OTA营销和创意营销等行动,倡树“人人都是沂源文旅讲解员、沂源形象代言人”理念,讲好沂源文旅故事。(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和旅游局、县融媒体中心)
(二十七)紧盯目标群体营销。深化“省会经济圈”区域合作,开展精准营销,加强与国内大型线上旅游运营商合作,与周边区县等开展结对互游、游客互送活动,开拓潜力客源市场,积极“引客入源”。(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县文化和旅游局)
(二十八)用足用好活动平台。持续释放品牌活动效应,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参与举办节事活动。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组织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文化润源”等惠民活动,开展送戏下乡、送电影下乡活动。(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和旅游局)
八、提升保障措施强化狠抓落实
(二十九)全力加强组织领导。设立文旅高质量发展分线指挥部和文旅农商融合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推动、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广大人民群众共享的大文旅发展格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
(三十)强化政策支撑保障。统筹用好文物保护基金、艺术基金等各有关渠道财政资金,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引导撬动社会资本参与投资文旅产业。加强政策协调配合,支持建设文化和旅游基础设施、提升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水平、加强文化和旅游宣传推广。(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文化和旅游局)
(三十一)加大文旅用地保障。优化文旅产业用地政策,依法依规灵活用地供地方式,保障文旅项目合理用地需求。支持盘活利用存量工业用地。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鼓励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复合利用,发展乡村民宿、农产品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电子商务等农村产业。(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
(三十二)拓宽文旅融资渠道。引导金融机构结合自身业务和文旅企业生产经营特点,优化信贷管理,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信贷服务。鼓励银行机构加大文旅消费信贷支持,拓展文旅消费信贷业务。支持开展旅游景区经营权、门票收入权质押等贷款业务,鼓励符合条件的文旅企业发行债券、申报文旅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人民银行)
(三十三)实施消费促进行动。全面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景区景点开展门票减免活动。结合法定节假日、传统节日和暑期等旅游旺季,因地制宜推出消费惠民措施,举办文旅惠民活动。(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县总工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文化和旅游局)
(三十四)支持经营主体发展。推动文旅产业链补链强链延链,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协同创新发展,引导有条件的文旅企业战略性并购重组和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支持文旅企业通过产品迭代、跨界合作、营销引流等措施实现转型升级,培育扶持一批特色优质中小微企业上规入统。支持优质旅游民宿集约化、连锁化发展,引导旅游民宿“个转企”“企升规”。(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文化和旅游局)
(三十五)强化文旅考核激励。健全完善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加强持续跟踪和同步监控,采取挂牌督办、督导督办等方式,推进重要事项、重大项目等落地落实。(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考核办、县文化和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