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民政局
标题: 关于印发《沂源县民政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5006/2023-533655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2-21 发布机构: 沂源县民政局

关于印发《沂源县民政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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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3年度沂源县民政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沂源县民政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1. 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国家和省市部署要求,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加强社会组织、养老机构、殡葬服务等监督管理,促进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

  1. 抽查时间
  2. 时间安排:20236月-11月
  3. 抽查内容
  1. 社会组织检查内容: 2022年度年报情况、换届选举情况、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情况、财务收支情况、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重大活动报告情况及业务活动情况等内容。是否存在强制入会和强制收费的问题;是否存在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的问题;是否存在只收费不服务或多头重复收费的问题;是否存在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的问题;是否存在利用法定职责和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的问题。
  2. 养老机构检查内容:检查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养老机构质量建设情况,养老机构是否依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开展运营。检查工程建设活动中各方主体是否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养老机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情况,建筑适老化设计情况。检查医疗机构资质管理情况,卫生技术人员管理情况,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医疗技术管理情况。检查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情况,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制度落实情况。检查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状况,填充物是否使用禁用、限用原料,产品标识是否规范。检查是否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和记录制度,食品经营许可、原料控制(含食品添加剂)、加工制作过程、供餐或用餐与配送、餐饮具清洗消毒、场所和设施清洁维护、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管理情况。(三)殡葬用品经营单位检查内容:是否存在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用品;是否存在违法违规从事中介服务或提供遗体存放、整容、守灵、祭奠等涉及遗体服务;是否存在提供殡葬中介服务及销售丧葬用品时存在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是否存在违规利用医院太平间开展殡葬服务。
  3. (四)殡葬服务单位检查内容:是否存在未在明显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减免政策、举报电话、服务流程、服务规范等;是否存在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擅自扩大收费范围等行为;是否存在涉嫌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是否存在擅自扩大用地面积及修建超标准墓位等问题。
  4. 检查养老机构是否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完整好用,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要求情况。
  1. 抽查流程

(一)动员部署(7月底前)。要按照检查范围和检查内容,结合实际,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台帐,细化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动员部署,广泛发动。通过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系统,按照不低于本地社会组织总数(数据截止2023年6月底)5%的比例和养老机构20%的比例、殡葬服务全覆盖的原则,抽取“双随机一公开”执法被检单位。

(二)自查自纠(8月份)。要动员引导各类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和养老机构,围绕检查工作重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建立健全整改台帐, 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全力推进问题整改。

(三)现场检查。(8月-10月)要积极协调市场监督管理、自然资源、消防等部门,对照检查名单,采取现场检查、联合执法检查等形式,按照规定时间,依次开展检查。检查情况如实填写检查记录表。

(四)问题整改。(10月底前)对发现问题,要根据情况,依法做出处理,并建立问题整改销号制度,监管社会组织、养老机构整改一项销号一项,确保各类问题整改到位。“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结果进行公开。

  1. 法律依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办法(试行)〉的通知》《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殡葬管理条例》
  3. 工作要求二是科学制定,动态维护。科室(单位要结合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年度抽查工作计划。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要根据实施细则要求,及时通过省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公示。各科室(单位抽查工作计划编制完成后,报社会组织管理科备案国家和省、市民政部门下达的抽检事项不再列入本年度计划。  沂源县民政局
  4. 2023221
  5.  
  6. 附件:《沂源县民政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7. 三是加强督导,落实到位。社会组织管理科负责抽查工作(含上级部门发起抽查计划)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要坚持“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的原则,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完成抽查工作。
  8. 一是加强统筹,有序组织。各科室(单位)在发起检查前,要下发检查通知或实施方案,明确检查内容、检查要求、完成时限等内容。发起检查任务,要及时将实施方案或通知报社会组织管理科备案,并以此作为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中发起检查任务和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