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委员第91-3号提案的答复
孙万娟、李爱华、赵桂菊、李东臣、鹿灏、李传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室内篮球馆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县教育和体育局高度重视全民健身发展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全民健身活动,同时篮球运动是一项具有特殊社会影响的体育项目,既可以愉悦身心,又可以增强体质,因此深受大家喜爱,在我县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2023年10月,悦庄镇篮球队代表山东省参加全国“和美乡村”篮球(村BA)总决赛获得第六名。2024年5月,我县“沂源红”农民篮球队代表山东省参加黄河流域九省(区)第二届农民篮球邀请赛并斩获总冠军,全民激发了篮球运动的新高潮。
目前我县除全民健身广场室外篮球场、儿童乐园室外篮球场以及开放的36处学校室外体育场地外,我县还有4块室内篮球场地,分别是县竞技体育学校篮球馆、鲁阳小学篮球馆、荆山学校篮球馆、人民路小学篮球馆,能够满足特殊天气条件下篮球比赛活动,因涉及教育教学工作及学校安全要求,暂不面向社会开放,但必要时可以申请使用。我县在“十四五”规划中设计规划了沂源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综合馆,包括4个室内篮球场以及配套办公用房,建成后能满足城区内篮球爱好者日常锻炼需求。该项目现已完成主体外构件的安装,但因县财政收支压力大,资金困难,内配工作推进缓慢。学校周边无运动场地建设规划土地指标,所以无法建设篮球场地;大型企业周边土地多为农耕用地或者工业用地,因土地性质问题,建设难度大;镇(街道)财政现状不容乐观,在驻地建设室内篮球场意愿不强。
下一步,县教育和体育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精神,创新思路、创新手段,将群众喜闻乐见的篮球项目和赛事活动推介给广大群众,吸引包括青少年在内的更多群众参与到全民健身中来,增强体质、强健体魄,推动全民健身成为一种健康的生活方式。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优化中小型体育场地设施的用地和空间布局,保障其建设的合理空间需求,支持室内篮球场设施建设。为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体育强国打下坚实基础。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8月26日
(联系单位: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联系人:周士兵;联系电话:3240127)
(可以公开)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提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