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沂源县荆山恶劣天气下交通安全应急预案
索引号: 11370323493219886F/2024-542296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2-15 发布机构: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沂源县荆山恶劣天气下交通安全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4-12-15
  • 字号:
  • |
  • 打印

为切实做好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交通和火灾事故预防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沂源县中小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沂源县荆山学校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沂源县荆山学校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沂源县荆山学校恶劣天气下交通安全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国家《安全生产法》为依据,以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积极开展各种应对各种恶劣天气下的交通安全预防应对工作,进一步提高应对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师生交通及接送学生车辆运营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恶劣天气下交通安全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江玉峰
副组长:姚博
成  员:杜元章  李清美  齐元宝  各班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安办,负责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预防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报告、信息沟通等日常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一)早计划、早部署、早预防;
(二)谁主管、谁负责;
(三)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快速高效;
(四)以防为主,防救结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
(五)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力量参与事故救援工作。
四、预警机制
学校应当结合所处的地理位置、周边环境及地质等情况,主动关注气象部门的预警信息,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警信息等级,启动相应预案,通过校园广播、手机短信、“家校通”等方式及时通知师生、家长、接送学生车辆所有人及驾驶人,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五、启动标准
出现暴风、雨雪、冰雹、大雾等天气带来的路面湿滑、结冰、塌陷、洪水、山体滑坡、能见度低等现象,影响师生交通及接送学生车辆运营安全的情况时,启动恶劣天气下交通安全应急预案。
六、应急保障
1、学校要成立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避险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协调、协助有关部门处置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突发事件。
2、学校应当根据季节变化情况,组织师生开展恶劣天气下交通安全应急演练,检验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应对恶劣天气的能力。
3、学校将进一步加强对学校恶劣天气下交通安全管理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制定措施,限期整改。
4、学校必需加强恶劣天气下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应对能力和防范水平。
教育师生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认识恶劣天气及其危害,掌握必要的应对知识和防范技能。
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教育学生家长,认真履行监护人职责,关注天气变化,与学校共同做好恶劣天气下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遇有恶劣天气,应当主动接送子女上下学。
教育接送学生车辆所有人及驾驶人,提高安全和责任意识,在恶劣天气下接送学生,必需有针对性的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按照操作规范谨慎驾驶,加强对车辆的检修和维护,确保车况良好。接送学生车辆所有人及驾驶人,在严重影响车辆行驶的恶劣天气下,应当采取停运、调整行驶路线等措施,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及学校。
5、恶劣天气师生需减少外出活动。预警解除后需外出或上下学,必需认真遵守交通法规,尽量乘坐公交等有安全保障的车辆或步行,过马路时,必需认真观察路面情况,主动避让过往车辆,严禁追逐打闹,尽量不骑自行车外出。
6、学校应当督促接送学生车辆所有人及驾驶人建立和完善日常安全检查、维护制度,加强车辆乘客门应急控制器、应急出口、应急锤、灭火器等车辆消防、逃生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确保齐全有效。
七、处置措施
1、校长是本学校恶劣天气下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学校校长需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2、有接送学生车辆的学校,遇有恶劣天气,必须督促车辆驾驶人及时了解途经的桥梁、山坡、隧洞等重点部位的通行情况。
3、对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恶劣天气,学校可以采取停课、提前或延时上下学、接送学生车辆停运、调整行驶路线等防范措施,并及时通知家长到校接送学生,同时向县教体局报告。
4、发生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学校需在第一时间启动预案,迅速处置,有效应对,减少损失。
八、信息报送
1、遇有恶劣天气,学校必需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信24小时畅通,遇有问题妥善处理,及时上报。
2、发生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突发事件,按照《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九、责任追究
1、学校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应对恶劣天气不力,造成责任事故的,对学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2、恶劣天气下学校发生交通突发事件,因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