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沂源县荆山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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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493219886F/2024-5423926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12-15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
一、学校要定期组织人员全面排查校内火灾隐患,加强对微机室、图书室、教室、办公室、学校大门口、院墙、厕所、学生宿舍、食堂、经销店、食品加工点、用电设备、用电线路、锅炉房等重点部位重点设备安全的监督检查。
二、加强危旧校舍维修改造,每学期开学初,都要组织人员对校舍进行全面巡查,发现情况立即整改。
三、加强体育器材等教学设备设施的检查维护,确保教学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
四、加强实验药品、器材的安全使用管理,危险药品必须实行双锁制度,严防化学药品外流。
五、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师生的安全管理,特别是抓好集体活动、大型考试、各种比赛竞赛期间的师生交通及饮食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安全。
六、加大对学校内部重点危险人员的排查、管理、教育、稳控工作力度,严防发生暴力事件。
七、加强校园周边安全综合整治。密切配合公安等部门,对学校、及周边的治安状况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认真进行安全评估,摸清防范漏洞和突出问题;特别是积极协助公安部门和单位、村、社区,认真排查梳理学校周边存在的精神病人、有暴力倾向和经常缠访闹访人员等特殊人群、高危人员,及时掌握情况,严格落实教育稳控措施。学校要聘请治安联络员,将学校发现的校园周边可疑人员、可疑现象,及时由联络员通报公安等相关部门、单位,及时落实相关措施。
八、积极配合公安、工商、城管、文化、卫生、交警等部门,坚决取缔学校及周边200米范围内的网吧、歌舞娱乐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以及违规经营的摊点,坚决铲除黄、赌、毒等丑恶现象。
九、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监管,整治学校周边交通秩序,合理规划设置各类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安全设施。明确车辆管理与使用职责,严防超载、超员现象的发生。
十、严厉打击侵害师生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铲除校园及周边存在的流氓团伙和黑恶势力,对强迫学生交“保护费”、敲诈勒索学生的涉案人员严追细查,严厉打击,绝不使其形成气候。
十一、认真做好校园安全巡查记录,本着先急后缓的原则,及时做好安全整改工作。
为了预防因危险校舍造成的不安全事故,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和稳定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制订危房报告制度。
1.学校危房安全实行校长领导下的部门负责制,总务处负责校内危房安全的全程监测管理。
2.有计划地搞好校园绿化、美化工作,要栽好树木种好花草,修好操场和甬道,要责任到人,搞好管理。
3.加强教育,增强师生对管好、用好校舍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4.学校安全管理员每日要对校内的教学用房及场馆等建筑设施进行巡查。
5.学校后勤维修巡查人员和学校保安巡逻人员也要对所有建筑进行巡察。
6.遇到地质灾害及暴风雨天气要随时巡视,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学校安全主管校长,及时维修。
7.对隐患比较严重无法根治的房屋,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检测和鉴定,以尽早采取相应的措施。
8.对学校的建筑状况定期向教体局汇报,出现严重情况随时汇报。
为了加强校舍、设施管理,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使校园校舍设施定期安全检查规范化,把责任、防范、落实到实处,特定本制度,以确保校园校舍有情况早发现、早解决。
一、校舍、设施检查的领导机构和职能部门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长任组长的学校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后勤保障处为校舍设施安全检查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对校舍设施安全检查的具体工作。
二、校舍安全检查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严格化,要做到每天班主任、科室人员检查一次;每周安全管理人员检查一次;每月由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会同有人员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并不定时的抽查;每学期初、学期末各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各科室、各年级组负责人员及班主任应积极配合学校对校舍安全的管理,密切关注校舍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三、在风、汛、雨、季要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排查。
四、每次检查均应做好书面文字记录,作为校舍设施档案保存备查。
五、检查项目:
1、校舍检查的范围为学校教学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其中包括道路,围墙,食堂,配电房,库房,等各项建筑设施。
2、校舍的门、窗、楼板、楼梯、屋面、屋顶、有无异常情况,疏散口、厕所、围墙、大门等设施是否有隐患。
3、校舍墙体、梁、柱子有无下沉或断裂等现象。
4、校舍内外墙皮有无空鼓、脱落的危险。
5、食堂用火点要安全,设备、设施有无隐患。
6、学校电器设备、设施、供水设备、设施,采暖设备、设施要安全可靠。有无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7、防火、防盗、体育器材、设施要安全可靠。
8、要注意发现是否还有其他隐患、险情等现象。
六、对发现结构损坏、蛀虫、腐烂或其他重大险情的应及时书面报告学校,及时研究落实维修措施;对经技术签定为危房的一律封房停用,并及早采取断然措施,消除祸患。凡校舍有重大险情均应及时上报。
七、后勤保障部门应对校舍进行经常性的维修保养工作,以确保安全使用,除特殊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外,一般的校舍维修应安排在暑假或寒假进行。
八、有关责任人因未及时检查或检查出问题未及时解决而造成安全事故的,追究其责任。
学校的设备包括校舍和教学设备。各类设备是保证学校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的基本物质条件。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应贯彻“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做到合理配置、物尽其用,提高完好率和利用率。
(1)根据各类设备的特性、价格、寿命及使用年限,分别进行切实可行的设备维修保养;
(2)结合校舍、校园使用情况,定期组织人员开展巡视、检测和维修保养工作;
(3)定期检查校舍内、外抹灰墙面有无坏处,发现空鼓、裂缝、脱落、爆灰等现象应及时修补,以防扩大损坏。
(4)对屋顶应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做好防水工作。
(5)坚持巡察制度,对校内危房,老化校舍,陈旧设施及时制定报告,提出合理化建议,隐患整改及时。
(6)定期对门窗玻璃进行检查,并及时更换。保证门窗正常的工作状态。
(7)坚持每周对学院围墙进行一次检查,发现有倾斜、倒塌现象及时修理。
(8)定期对办公家具、桌椅板凳进行维修,以保证教学、科研的正常运行。
(9)对校内各道路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并对损坏部位及时整修。
(1)设备管理人员应加强设备维修与保养工作,对设备进行经常性的检查、检测、保养工作。做到精心维护,严格检查,清除事故隐患。
(2)设备维护保养要按规程进行,维护的主要内容是进行清洁、润滑、紧固、通电检查调整,更换易损零件等。
(3)设备出现异常情况或发生故障,使用人员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汇报,由设备管理或专业技术人员确定维修方案及实施意见。
(4)坚持将设备维修工作纳入设备管理渠道。努力提高自行维修能力。如不能自行维修,请设备售后服务单位上门服务,如无售后服务单位或超过保修期又确需送外维修的,应报告并得到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
(5)设备出现的任何故障和维修结果,设备管理人员都应如实地做好详细记录。
(6)维修结束,设备管理人员应及时做好对设备日常维修记录,主管领导验收签字后,认真填写隐患整改销号台帐,做好存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