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编号0417025)办理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2-12-02浏览次数:字体:[ ]

根据《淄博市贯彻落实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信访交办件整改销号工作规范》的通知要求,我单位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件(编号0417025)的相关情况进行销号处理,现予以公示。

反馈问题

沂源县西里镇曹宅村,支部书记徐风国2016年在村南侧违法建设污水池,用于储存自家食品厂污水,污水池满溢后排放至水库或河流,造成污染,2018年沂源县国土资源局批准立即拆除污水池还原土地,同年5月18日沂源县人民法院裁准西里镇人民政府负责拆除,沂源县国土资源局协助,但至今未拆除,期间反映至12345至今未果,现要求立即拆除污水池。

整改目标

对信访人反映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整改措施

经现场核实,西里镇曹宅村徐凤国(原村书记)经营一家食品加工厂,为沂源县新宇食品有限公司。群众反映的污水池实际为沂源县新宇食品有限公司配套建设的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理生产废水及厂区生活污水,设施正常运行,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用于经济树灌溉,未发现偷排漏拍现象。现场对该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周边河流、水库进行了取样监测,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要求。

沂源县新宇食品有限公司配套建设的污水处理设施由于涉嫌违规占地2018年2月5日县自然资源局进行立案查处,责令其拆除设施、恢复土地原貌,沂源县人民法院下达行政裁定书(〔20180323行审227号裁定由沂源县西里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拆除

 

整改任务

完成情况

该企业已将违规占地的污水处理设施拆除,已同沂源县水务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污水处理协议,生产废水使用罐车拉运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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