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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起,60周岁老年人可以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啦

发布日期:2021-01-07浏览次数:字体:[ ]

为不断提高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4部门发布了《关于印发<淄博市老年人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优待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公布多项老年人优待内容。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老年人优待政策的通知》(鲁政字〔2020〕240号精神,决定在全市各区县建成区内实施老年人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优待政策。自2021年1月1日起,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不分国籍、不分地域,一律享受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优惠政策。老年人乘车时凭居民身份证、老年人电子优待证(2021年推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老年人优待证中任何一种有效证件,享受此项优待政策。

老年人乘车时应自觉遵守乘车规定,自觉接受公交公司乘驾人员和稽查人员的查验。当未携带有效证件乘坐公共汽车时,应主动按所乘线路票价付费。缺乏生活自理能力的老年人,乘车时需要有监护人或护理人员陪同乘车,监护人或护理人员按所乘线路票价付费。为确保安全,老年人乘坐公共汽车,应尽量避开上下班乘车高峰期。

沂源县老年人优待线路:525路、529路、526路、527路、528路、551路、552路、556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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