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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源县迎接省级卫生县城复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5-20 16:35:23 浏览次数: 字体:[ ]

源政办字〔2016〕53号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沂源县迎接省级卫生县城复审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沂源县迎接省级卫生县城复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19日

沂源县迎接省级卫生县城复审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省爱卫办《关于做好2016年卫生城市、乡镇(县城)复审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省爱卫会将对我县省级卫生县城进行复审,为全面做好迎审的准备工作,确保我县顺利通过省级卫生县城复审,巩固提升省级卫生县城创建成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对照《省级卫生乡镇(县城)标准》和《省级卫生县城暗访评审工作细则》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全力抓好整改提高,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整改任务,切实达到标准要求,顺利通过省爱卫会的暗访验收,并形成长效机制,巩固提升省级卫生县城成果。

    二、重点工作

  对照《省级卫生县城暗访评审工作细则》标准,我县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有:一是城区农贸市场规划布局不合理,硬件设施严重滞后,存在较多马路市场,食品摊点“三防”设施不健全,从业人员不着工作服上岗,未按规范要求独立设置禽畜销卖、宰杀点。二是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存在乱设摊点、占道经营、店外经营、乱摆乱放现象。三是老旧小区环卫设施陈旧,垃圾清运不及时,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贴乱画现象严重。四是五小行业存在证照不全,环境卫生差,“三防”设施不健全。五是环卫基础设施存在垃圾收集容器陈旧、数量不足,垃圾清运不及时、外溢或周边有渗滤液;公厕卫生保洁不及时、臭味刺鼻;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有旱厕。

  针对上述突出问题,重点抓好以下五项整治工作:

  (一)治脏。对城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从卫生保洁、垃圾清运、设施维护等日常工作抓起,真正形成全覆盖、立体化的保洁、收集、清运、处理体系,加大环卫基础设施投入,坚决清除卫生死角,彻底解决垃圾问题,确保市容市貌有大的改观。

  (二)治乱。依法整治流动摊贩和马路市场,本着分门别类、规范经营、疏堵结合的原则,着力解决占道经营、乱设摊点、店外摆摊等问题,确保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美观整洁、秩序井然,对乱搭乱建、乱贴乱画、城市牛皮癣要重拳出击、坚决铲除。

  (三)加大城区农贸市场整治力度。对集贸市场进行合理规划布局,坚持规范整治,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做到划行规市、隔离屠宰、地面干净、“三防”设施齐全、无乱堆乱放和乱摆乱停现象。

  (四)加强老旧居民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集中整治。增加环卫基础设施投入,加强日常环卫管理,垃圾清运及时,杜绝乱停乱放、乱贴乱挂、乱堆乱倒等“六乱”现象,特别解决“牛皮癣”普遍存在的老大难问题。

  (五)狠抓“五小行业”管理。依法清理规范五小行业,重点抓好环境卫生、食品卫生、餐饮具消毒、完善“三防”设施,坚决取缔无证经营、无证上岗,使“五小行业”卫生状况明显改善。

  三、责任分工

  对照评审细则,结合整治重点,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如下:

  (一)县城管执法局:负责城区垃圾中转站、垃圾收集容器、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公厕的清扫保洁;广告牌匾的清理、占道经营、店外经营、乱搭乱建、乱贴乱画的整治。

  (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区建筑(待建、拆迁)工地卫生;路灯亮化、绿地绿化、公共水域与河渠卫生。

  (三)县规划局、服务业办公室:负责城区农贸市场改造建设与物业管理。

  (四)县工商局:负责城区农贸市场的日常管理,保持场内环境卫生,落实保洁制度,农药残留公示;严格划行规市,整治占道经营、秩序混乱问题;规范活禽销售区域设置,且专区专用。

  (五)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健康教育、公共场所卫生、病媒生物防制、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六)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单位、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证照、卫生制度、食品量化分级管理、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室内环境状况、“三防”设施、垃圾收集设施。

  (七)县交警大队:负责治理城区主次干道车辆乱停乱放,保持良好的交通秩序。

  (八)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规范城区营运市场秩序、城乡结合部主次干道路面残缺修补和县长途汽车站的环境卫生整治。

  (九)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广播电视局:负责巩固省级卫生县城创建成果的宣传引导和氛围营造,及时曝光各种不文明现象。

  (十)县环保局:负责工业污染源废水、废气、噪音的整治。

  (十一)县财政局:负责复审工作的资金保障。

  (十二)南麻街道、历山街道、悦庄镇:负责各自辖区内居民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环境卫生整治,加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清除旱厕;治理环境脏乱差,杜绝垃圾暴露和清运不及时现象;清理居民区道路两侧、楼道内乱贴乱画、乱堆乱放。

  (十三)其他部门单位:负责本单位、宿舍区及“门前三包”区的环境卫生整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县政府将迎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并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督导组,具体负责迎审工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突出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明确责任人和工作时限,逐条逐项抓好落实,确保不留死角,全部达到标准要求。

    (二)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山东卫生乡镇(县城)标准》和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分工,周密制定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推进表,强化目标任务分解,做到目标任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确保迎审工作落到实处。

  (三)广泛宣传,全民动员。悦庄镇、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大力宣传巩固省级卫生县城成果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宣传省级卫生县城巩固工作的特色、亮点。要通过宣传省级卫生县城巩固工作,让群众知晓,群众参与,群众满意。对群众关注的社会卫生问题和脏乱差问题严重的地方及单位,要采取曝光的形式,促进问题解决,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四)加强督查,严格追责。县政府将专门成立督导组,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月一督查一通报一曝光,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对迎审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单位不重视、整改不到位、消极应付、推诿扯皮,影响工作进度和全县形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对影响省级卫生县城复审结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沂源县迎接省级卫生县城复审指标任务分工

  2、沂源县迎接省级卫生县城复审工作配档表

  3、沂源县迎接省级卫生县城复审工作领导小组

  4、沂源县迎接省级卫生县城复审工作督导组

附件1

沂源县迎接省级卫生县城复审指标任务分工

序号

指标

名称

任务要求

责任单位

1

创建

氛围

县广播电台、电视台、沂源通讯等媒体大力宣传省级卫生县城复审工作动态和健康教育知识,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积极撰写新闻稿件,报道省级卫生县城复审工作进度、成果、正反典型以及先进经验。

县委宣传部县广播电视局

医疗卫生单位必须有健康教育宣传栏或张贴宣传画,内容针对性强,更新及时;印发健康教育、卫生县城复审明白纸、宣传画、宣传册等,努力提高广大市民的知晓率,营造浓厚氛围。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文明办

街道、社区、主要窗口单位必须有健康教育宣传栏或张贴宣传画,内容针对性强,更新及时。

南麻街道

历山街道

县直各部门

2

环卫

设施

完善

改造敞口垃圾池,拆除旱厕。公共厕所、垃圾桶(废物箱)、垃圾收集站(点)、垃圾转运站等环卫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布局合理、数量足够(按城镇道路人流量确定设置间距:流动人口密集的街道和商业闹市区道路,间距为300-500米,一般街道间距不大于800米;按地区面积设置数量:旧区成片改造地段和新建小区,每平方公里不少于3座。),管理规范、清洁卫生,基本无臭味、无苍蝇。建成区公厕免费开放,重点区域达到二类以上,指示牌规范;垃圾中转站设置规范,管理到位,做到日产日清,地面及门前无垃圾渗滤液;垃圾箱、垃圾转运车等垃圾收集容器为密闭式,容器清洁,垃圾日产日清,清理及时。

县城管执法局

3

道路

保洁

落实县城道路保洁责任制,城区主要街道保洁不低于每天2次;垃圾日产日清,密闭储存清运,清运率100%;清扫保洁专业人员着装规范作业;无扬尘作业。

4

市容

管理

建成区建筑立面及牌匾广告符合行业规范;治理乱贴乱画、乱泼乱倒、乱扯乱挂、乱搭乱建、乱停乱放;查处违法违章建设;加强早夜市、便民服务点管理,治理店外经营、流动摊贩随意占道经营行为,加强城区主次干道的城管执法检查,做好城区主次干道摊点群、马路市场及早夜市的规范整治、取缔工作。规范营运市场秩序,保持城区内交通秩序良好,保持县城容貌美观有序。

沿街单位、店铺严格落实“门前三包”,在醒目位置悬挂“门前三包”标示牌。禁止沿街店铺在店外占道经营。

集中开展交通秩序整治,治理各类交通违章行为。重点治理城区内停车秩序,划定车位,规范车辆停放整齐。纠正非机动车辆不遵守交通规则行为。规范城区营运市场秩序。依法打击“黑出租”、“黑摩的”、“黑三轮车”等。

县交通运输局

县交警大队

5

  集贸

  市场

  卫生

  管理

有农药检测公示,内容符合实际,更新及时;卫生管理制度上墙;合理划分功能区,各类摊点划行规市、证照齐全;按相对独立设置要求规范禽畜售卖、宰杀点;食品加工经营店铺亮证经营,证照齐全,“三防”设施完善。

县工商局

合理规划布局,建设新的城区农贸市场,加强旧市场的改造与物业管理。

县规划局

县服务业办公室

6

基础设施完善

确保城区各项建设符合规划实施要求,路网体系完善,道路路面和路沿石平整完好无损坏。城区排水管网设施完好、畅通,污水暗管(沟)排放,县城排水管网覆盖率≥80%。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7

建筑工地卫生管理

按照《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对县城区建筑工地全部实施围挡施工管理,临街围挡整洁卫生,无乱贴乱画现象,高度≥2米;出入口硬化并有清洗设施,建筑物料、施工泥土不影响道路通畅和环境卫生。

8

水体卫生管理

螳螂河水面清洁无漂浮物,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沿河两岸的绿化带、道路及两侧整洁卫生,无乱堆乱贴乱画现象,无违章建筑;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适时设置宣传栏、宣传标语等。

9

绿化带卫生管理

建成区绿化符合要求,公共绿地养护良好,卫生整洁,绿化覆盖率≥30%。绿化带内无垃圾。

10

环境

质量

水环境质量、空气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区或环境规划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无直排污水现象。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分贝,无建筑工地噪声扰民。

县环保局

无商业噪声扰民

11

污物

排放

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水、废气达标排放率100%。无烟囱冒黑烟。

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以上;妥善处理污水处理厂污泥,防止发生二次污染。

12

食品

安全

管理

墙壁醒目位置悬挂有效证照、卫生制度、量化分级管理标识(餐饮单位)和禁烟标识,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具备相应岗位的基本卫生知识并掌握卫生安全操作规程,室内环境整洁,垃圾容器密闭清洁,“三防”设施齐全,室内无苍蝇。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品销售单位无变质、腐败、假冒伪劣食品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食品,销售的定型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法律的规定要求。

食品生产单位不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按照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无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现象。

各类餐饮服务单位、集体食堂防尘、防蝇、防鼠及上下水设施和冷藏设备齐全,垃圾收集设施密闭规范。有餐具消毒、保洁设施并运转良好,食品原料和制售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无交叉污染。县城餐饮服务单位实行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90%。发放并监督餐饮单位室内悬挂禁止吸烟标识。

13

公共

场所

卫生

管理

县汽车站保持内外环境卫生,要对汽车站辖区内公共厕所进行改造修缮,彻底清除垃圾污垢,达到二类以上标准;站前广场超市无占道经营,无乱摆乱放。站前广场路面硬化,花坛绿化,外观美化,绿化带内无垃圾。汽车站设置以“省级卫生县城”复审为主要内容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办公区、候车室和交通工具内张贴禁烟标识;有专职人员劝阻吸烟,设置足量果皮箱。

县交通运输局

对城区内公交站点进行改造修缮,清除站牌、站台垃圾广告,站台宣传栏张贴以“省级卫生县城”复审为主要内容的健康教育宣传;保持公交车内清洁卫生,车内及车身宣传以“省级卫生县城” 复审为主题的公益广告。对城区公交车司机进行迎接省级卫生县城复审强化宣传教育,知晓率达100%。

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在墙壁醒目位置悬挂有效证照、卫生制度、禁烟标识,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旅馆、美容美发厅、公共浴室、商场、超市等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公共用品的清洗、消毒设施齐备,工作人员操作符合卫生规范要求;有密闭垃圾收集容器,防蚊蝇设施健全。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14

除“四害”

措施

食品加工经营单位、农贸市场、城中村、老旧庭院等有规范灭鼠毒饵站,居民楼垃圾道封闭,不得有活鼠;饭店、旅馆、公共场所有纱窗等防蚊蝇设施,科学合理消杀蚊蝇蟑螂。

15

控烟

公共场所有醒目禁烟标识,有人劝阻吸烟。医院、商城超市、餐饮店、影剧院、图书馆、汽车站、公交车等公共场所必须张贴禁止吸烟标识,配备控烟监督员,落实控烟措施。

县文明办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各相关单位

严格把好烟草广告审批关,建成区无烟草广告。超市、餐饮、网吧等销售香烟网点,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的警示标志。

县文明办县工商局

16

社区

卫生

居民小区要有卫生管理制度、健康教育宣传栏,宣传栏内容科学,更新及时;小区内环境整洁,绿化带内无杂草、垃圾,车辆摆放整齐,楼道内不堆放杂物,无违章搭建,无非法小广告;小区内路面硬化,绿化,夜间亮化,整体美化,垃圾箱清洁、数量足够,无垃圾乱倒、外溢和蝇蛆孳生;拆除小区内旱厕和改造敞口垃圾池,封闭垃圾道,公共厕所卫生整洁,基本无臭味、无苍蝇,指示牌规范。

南麻街道

历山街道

悦庄镇

17

城中村与城乡结合部卫生

1、有卫生管理组织和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有卫生保洁队伍,日常保洁措施落实,村容村貌整洁卫生,无垃圾死角。村内主要街道硬化,路面平整,支路无明显坑洼,设有排水设施;村容整洁,主要街道两侧绿化。柴草堆、物料堆、粪土堆合理、整齐、有序放置,乱堆乱放现象得到有效治理;无污水坑和露天粪坑;有垃圾集中收集密闭存放容器,垃圾容器周围整洁,垃圾定期清运,无害化处理率达80%以上。

2、村内家禽牲畜实行圈养,无散放牲畜、家禽。

附件2

沂源县迎接省级卫生县城复审工作配档表

时间

工作内容

责任单位

5月

要按照职责分工,广泛宣传发动,对照标准要求,找出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

各职能部门、单位,有关镇、街道

6月-7月

集中开展整改提升工作。

各职能部门、单位,有关镇、街道

8月-10月

对整改工作进行查漏补缺,完善提高。

各职能部门、单位,有关镇、街道

6月-10月

对整改工作开展情况每月一督查一调度一通报。

督导组

附件3

沂源县迎接省级卫生县城复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谭秀中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李玲副县长

  沈照生副县长

  成员:耿旭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李传国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广播电视局局长

  刘水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明办主任

  周礼泽县财政局局长

  许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唐晓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规划局局长

  杨秀军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高贵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孙洪成县环保局局长

  刘永生县工商局局长

  吕春晖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县食品安

  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房立华县城管执法局局长

  韩国栋县服务业办公室主任

  郑士军县爱卫会办公室主任

  刘明军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韩启云南麻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跃广历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宋传伟悦庄镇镇长

  李金永沂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高贵明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4

沂源县迎接省级卫生县城复审工作督导组

  组长:左新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计划生育

  协会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陈立兵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韩启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周栋县工商局副局长

  朱秀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

  周玉峰县城管执法局党组成员

  杜宏增南麻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马文明历山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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