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源县迎接省级卫生县城复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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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政办字〔2016〕53号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沂源县迎接省级卫生县城复审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沂源县迎接省级卫生县城复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19日 沂源县迎接省级卫生县城复审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省爱卫办《关于做好2016年卫生城市、乡镇(县城)复审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省爱卫会将对我县省级卫生县城进行复审,为全面做好迎审的准备工作,确保我县顺利通过省级卫生县城复审,巩固提升省级卫生县城创建成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对照《省级卫生乡镇(县城)标准》和《省级卫生县城暗访评审工作细则》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全力抓好整改提高,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整改任务,切实达到标准要求,顺利通过省爱卫会的暗访验收,并形成长效机制,巩固提升省级卫生县城成果。 二、重点工作 对照《省级卫生县城暗访评审工作细则》标准,我县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有:一是城区农贸市场规划布局不合理,硬件设施严重滞后,存在较多马路市场,食品摊点“三防”设施不健全,从业人员不着工作服上岗,未按规范要求独立设置禽畜销卖、宰杀点。二是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存在乱设摊点、占道经营、店外经营、乱摆乱放现象。三是老旧小区环卫设施陈旧,垃圾清运不及时,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贴乱画现象严重。四是五小行业存在证照不全,环境卫生差,“三防”设施不健全。五是环卫基础设施存在垃圾收集容器陈旧、数量不足,垃圾清运不及时、外溢或周边有渗滤液;公厕卫生保洁不及时、臭味刺鼻;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有旱厕。 针对上述突出问题,重点抓好以下五项整治工作: (一)治脏。对城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从卫生保洁、垃圾清运、设施维护等日常工作抓起,真正形成全覆盖、立体化的保洁、收集、清运、处理体系,加大环卫基础设施投入,坚决清除卫生死角,彻底解决垃圾问题,确保市容市貌有大的改观。 (二)治乱。依法整治流动摊贩和马路市场,本着分门别类、规范经营、疏堵结合的原则,着力解决占道经营、乱设摊点、店外摆摊等问题,确保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美观整洁、秩序井然,对乱搭乱建、乱贴乱画、城市牛皮癣要重拳出击、坚决铲除。 (三)加大城区农贸市场整治力度。对集贸市场进行合理规划布局,坚持规范整治,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做到划行规市、隔离屠宰、地面干净、“三防”设施齐全、无乱堆乱放和乱摆乱停现象。 (四)加强老旧居民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集中整治。增加环卫基础设施投入,加强日常环卫管理,垃圾清运及时,杜绝乱停乱放、乱贴乱挂、乱堆乱倒等“六乱”现象,特别解决“牛皮癣”普遍存在的老大难问题。 (五)狠抓“五小行业”管理。依法清理规范五小行业,重点抓好环境卫生、食品卫生、餐饮具消毒、完善“三防”设施,坚决取缔无证经营、无证上岗,使“五小行业”卫生状况明显改善。 三、责任分工 对照评审细则,结合整治重点,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如下: (一)县城管执法局:负责城区垃圾中转站、垃圾收集容器、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公厕的清扫保洁;广告牌匾的清理、占道经营、店外经营、乱搭乱建、乱贴乱画的整治。 (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区建筑(待建、拆迁)工地卫生;路灯亮化、绿地绿化、公共水域与河渠卫生。 (三)县规划局、服务业办公室:负责城区农贸市场改造建设与物业管理。 (四)县工商局:负责城区农贸市场的日常管理,保持场内环境卫生,落实保洁制度,农药残留公示;严格划行规市,整治占道经营、秩序混乱问题;规范活禽销售区域设置,且专区专用。 (五)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健康教育、公共场所卫生、病媒生物防制、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六)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单位、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证照、卫生制度、食品量化分级管理、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室内环境状况、“三防”设施、垃圾收集设施。 (七)县交警大队:负责治理城区主次干道车辆乱停乱放,保持良好的交通秩序。 (八)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规范城区营运市场秩序、城乡结合部主次干道路面残缺修补和县长途汽车站的环境卫生整治。 (九)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广播电视局:负责巩固省级卫生县城创建成果的宣传引导和氛围营造,及时曝光各种不文明现象。 (十)县环保局:负责工业污染源废水、废气、噪音的整治。 (十一)县财政局:负责复审工作的资金保障。 (十二)南麻街道、历山街道、悦庄镇:负责各自辖区内居民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环境卫生整治,加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清除旱厕;治理环境脏乱差,杜绝垃圾暴露和清运不及时现象;清理居民区道路两侧、楼道内乱贴乱画、乱堆乱放。 (十三)其他部门单位:负责本单位、宿舍区及“门前三包”区的环境卫生整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县政府将迎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并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督导组,具体负责迎审工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突出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明确责任人和工作时限,逐条逐项抓好落实,确保不留死角,全部达到标准要求。 (二)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山东卫生乡镇(县城)标准》和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分工,周密制定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推进表,强化目标任务分解,做到目标任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确保迎审工作落到实处。 (三)广泛宣传,全民动员。悦庄镇、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大力宣传巩固省级卫生县城成果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宣传省级卫生县城巩固工作的特色、亮点。要通过宣传省级卫生县城巩固工作,让群众知晓,群众参与,群众满意。对群众关注的社会卫生问题和脏乱差问题严重的地方及单位,要采取曝光的形式,促进问题解决,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四)加强督查,严格追责。县政府将专门成立督导组,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月一督查一通报一曝光,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对迎审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单位不重视、整改不到位、消极应付、推诿扯皮,影响工作进度和全县形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对影响省级卫生县城复审结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沂源县迎接省级卫生县城复审指标任务分工 2、沂源县迎接省级卫生县城复审工作配档表 3、沂源县迎接省级卫生县城复审工作领导小组 4、沂源县迎接省级卫生县城复审工作督导组 附件1 沂源县迎接省级卫生县城复审指标任务分工
附件2 沂源县迎接省级卫生县城复审工作配档表
附件3 沂源县迎接省级卫生县城复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谭秀中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李玲副县长 沈照生副县长 成员:耿旭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李传国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广播电视局局长 刘水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明办主任 周礼泽县财政局局长 许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唐晓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规划局局长 杨秀军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高贵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孙洪成县环保局局长 刘永生县工商局局长 吕春晖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县食品安 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房立华县城管执法局局长 韩国栋县服务业办公室主任 郑士军县爱卫会办公室主任 刘明军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韩启云南麻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跃广历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宋传伟悦庄镇镇长 李金永沂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高贵明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4 沂源县迎接省级卫生县城复审工作督导组 组长:左新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计划生育 协会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陈立兵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韩启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周栋县工商局副局长 朱秀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 周玉峰县城管执法局党组成员 杜宏增南麻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马文明历山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办公室主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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