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标题
沂源县中庄镇人民政府关于在沿街单位、经营业户中开展“门前五包”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的实施方案发文机关
沂源县中庄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中政发〔2020〕4号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72XD/2020-1974211
成文日期
2020-02-17
发文日期
2020-02-1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沂源县中庄镇人民政府关于在沿街单位、经营业户中开展“门前五包”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的实施方案
中政发〔2020〕4号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给环境卫生和公共卫生工作提出严峻挑战,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从源头上彻底清除各类“脏乱差”现象, 根据上级关于沿街单位、经营业户开展“门前五包”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工作要求, 通过深入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 彻底扭转“脏乱差”现状; 通过全面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 使镇村文明意识明显提高, 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城镇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通过科学考核奖惩, 全面提升城镇管理精细化水平。
二、实施区域
镇域内临街单位、经营业户等的建(构)筑物及临街一侧立面与地面角线(有围栏围墙或有标志的, 从围栏围墙或标志算起)至人行步道边石(无人行步道的以道路边线为界), 为“门前五包”的实施责任区域。
三、内容标准
(一)包卫生保洁。负责责任区范围内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 确保无暴露垃圾、无渣土、碎砖、杂草, 无蚊蝇孳生; 维
持垃圾收集容器外观整洁; 及时清除痰迹、污物、积雪和积水; 制止随地吐痰和乱扔瓜果皮核、烟蒂、纸屑和乱倒垃圾、污物、污水、粪便、渣土等行为; 室内公共区域地面无积水、无痰渍, 墙壁及电器无积尘、无污迹; 餐饮经营业户要加强对油烟机清洗, 确保油烟排放符合标准。
(二)包绿化美观。负责维护好责任区范围内的花草、树木及绿地生长良好, 修饰整齐; 制止攀折或损害花草、树木、花坛和刻划树干、乱钉乱挂、晾晒衣物等行为, 严禁占用绿, 严禁向树坑、绿地内倾倒垃圾、污水和堆放杂物, 并应当积极配合园林管理部门工作, 保证树木成活。
(三)包秩序良好。责任区内非机动车摆放整齐有序, 机动车按停车位停车, 首尾一致; 及时制止和举报责任区内违法占道经营、占道加工、占道修理、摆摊设点、乱停乱放、乱堆乱倒、乱搭乱挂、乱占乱挖、高音喇叭揽客、散发广告等行为。
(四)包立面整洁。遵守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相关规定,负责建(构)筑物外墙立面要保持清洁、美观, 设置檐棚、遮阳布、广告、招牌的, 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做到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 无落地小广告、小牌匾, 橱窗玻璃上无图文字幕, 屋顶、阳台不堆放和吊挂杂物。
(五)包信息报送。“门前五包”责任人对他人违反门前五包责任制的行为负有劝阻和制止的责任。保持门前公共设施整洁, 制止和举报损坏卫生设施的行为; 经劝阻和制止无效的, 责任人可报告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对报送信息及时和监督发挥好的责任人, 给予通报表扬, 在评比中适当加分。
四、实施步骤
从即日起开始, 历时一百天, 集中开展“门前五包”环境卫生大扫除。
(一)宣传发动。利用流动宣传车、发放倡议书、微信公众号等形式, 大力宣传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对防疫情、保健康的重要性, 迅速在全镇达成共识, 形成强大社会动员氛围。
(二)集中攻坚。2月中下旬至3月底, 各单位集中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按照“门前五包”标准, 进行卫生大扫除, 同时对所涉及所有房间通风清洁消毒。通过“全覆盖、无死角、清底子、彻整治”, 全面清除“脏乱差”问题。
(三)巩固提升。3月底以后, 将“门前五包”做为一项长效工作机制, 贯彻到日常城镇管理工作中, 不断提升沿街单位、经营业户卫生管理意识, 激发参与城镇管理热情, 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城镇管理格局。
(四)督导检查。镇纪委、妇联、团委、执法中队、党政办公室等部门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成立联合督导组对各单位、各经营业户进行督导检查。
五、工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 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形成环境卫生大扫除工作的强大合力, 各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 迅速投入到大扫除活动中来。各单位要做到强化责任担当, 严格职责分工, 进一步细化治理任务和标准, 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单位负责人是落实本单位“门前五包”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严格按照"门前五包"责任范围维护好环境卫生与秩序, 并对各自沿街出租的经营业户负有“门前五包”管理责任。
(二)加大工作力度, 严格督查考核。按照县、镇“门前五包”责任制检查考评制度, 对沿街单位、经营业户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情况进行检查考核。镇联合督导组对“门前五包”责任制情况进行日常督查, 每周检查一次,并每月对各单位“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一次考评。镇联合督导组对沿街单位、经营业户履职尽责情况进行星级评测, 并统一制作“门前五包星级单位”公示牌对责任单位实施挂牌, 实行动态更新, 对模范带头的责任单位选树典型, 表扬鼓励; 对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的, 依法进行处罚和曝光。
(三)强化社会监督, 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发挥广播、网络等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 构筑全方位、立体式宣传网络, 通过营造氛围, 凝聚社会共识, 传播健康理念, 提高群众对环境卫生大扫除相关工作的认识, 为环境卫生大扫除工作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
中庄镇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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