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农村医疗、养老等保障体系的建议的答复(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第46号建议)
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
46
建议人:
主办单位: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沂源分局
答复时间: 2025-07-07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宋增玲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农村医疗、养老等保障体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立居民医保减免机制

目前,我县执行的是特殊人员城乡居民医保费用减免政策,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以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孤儿等参保个人缴费部分按有关规定给予分类资助2025年度,政府全额代缴居民医疗保险21141934万元,其中,特困2149988540元,低保133326084120元,重残29121317620元,防返贫监测对象578258080元,孤儿和困境儿童11343680元,优抚2057649200元。部分财政代缴低保边缘3889522672元。共计代缴25030人,代缴个人缴费部分986万元,并且政府还需财政补助1677万元。

二、提升困难群体医保待遇水平

根据省、市文件要求,集中资源聚焦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医疗保障问题,加快补齐民生短板。采取按照家庭状况、人员类别和医疗费用情况等因素,实施医疗救助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证政策,不按照年龄段划分报销比例,更有利于提升困难人群医保待遇水平,减轻困难人群家庭负担,并有利于保障医保基金收支平衡,提高医保基金可持续性发展。充分发挥基本医保主体保障功能,不断增强大病保险减负作用,持续提高医疗救助保障水平,构筑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体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医疗救助公平覆盖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困难居民和职工,按照救助对象类别实施分类救助。医疗救助对象包括: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且未被认定为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申请认定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按照规定获得相应社会救助或者帮扶。

“淄博齐惠保”2024版,保障额度进一步提高,最高保障金额提高至415万,免赔额由住院医疗费用责任2万元,降低至统筹内住院医疗费用责任1.2万元,统筹外住院医疗费用责任0.6万元,阶梯式报销比例向大病人群倾斜,最高可报90%2024年,我局向各镇办和机关事业单位发放了“齐惠保”倡议书,向各镇办、定点医药机构发放易拉宝、海报、单页等宣传材料2万余份,在沂源新闻、大众日报等媒体发表宣传信息15篇,发动单位职工、各级医保服务站通过微信群、朋友圈转发相关宣传信息60余篇,并通过公众号、村广播等高频次的向居民进行推广宣传,联合承保公司利用节假日和下班时间分组在社区、广场、公园、商超等人员集中的地点开展宣传活动100余次。积极联系县财政局,为2.5万低保、特困、低保边缘人员代缴了齐惠保爱心版。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沂源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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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农村医疗、养老等保障体系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