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沂源县市场监管局圆满完成特殊食品(含食盐)“双随机、一公开”抽检检查任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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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3004223252G/2020-5016066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0-12-01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为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加强特殊食品(含食盐)事中事后监管,县场监督管理局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对全县8家特殊食品(含食盐)经营主体开展了抽查检查。
一是制定方案。按照双随机抽查方案,明确此次抽查的时间为10月12日至11月30日,抽查对象为2019年12月31日前登记设立且经营特殊食品的市场主体,抽查比例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抽查比例为1%、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抽查比例为1%、保健食品销售抽查比例为2%、食盐定点批发企业抽查比例为100%。
二是规范检查。在实施现场检查时,严格依照抽查事项清单、执法程序进行。
三是及时公示结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抽查结束后,及时录入结果,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向社会进行公示。
目前,此次抽查工作已圆满完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营造更加良好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