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沂源县气象局2020年度防雷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 ||
|---|---|---|---|
| 索引号: | 123703234932268167/2020-5002052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0-11-12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气象局 |
为全面落实气象部门防雷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职责,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省政府令第293号)和《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4号)等法律法规规章,现制定《沂源县气象局2020年度防雷安全监督检查计划》,现公告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对象
1.石油、化工、易燃易爆物品生产或者贮存场所;
2.全县旅游景点(区)和矿区企业;
3.其他雷电灾害防御重点单位。
二、检查时间和内容
(一)集中检查时间
2020年4-6月,9—11月
(二)检查内容
1.防雷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2.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制度落实情况;
3.防雷装置安装和定期检测制度落实情况;
4.雷电灾害报告制度落实情况。
三、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2.《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3.《山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4.《山东省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管理规定》
5.《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四、检查方式
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查看、问询相结合的方式。
五、检查要求
(一)严格执行检查项目清单制度。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在开展防雷安全监督检查中,要严格检查流程(附件1),建立检查项目清单(附件2)。检查工作人员对检查项目逐项认真检查,并详实填写检查项目清单内容。检查工作完成时,要立即向受检单位反馈检查结果,告知其存在的事故隐患或问题、违反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应当采取的处理措施和整改意见等。检查结束后,将填写完整的检查项目清单送交气象部门归档。切实做到“四统一”:统一检查项目、统一检查流程、统一检查标准、统一检查档案。
(二)严格执行问题清单制度。检查工作人员要根据检查结果认真填写《防雷安全隐患和问题清单》(附件3),项目填写要完备明确,标明具体问题及隐患所在、整改事项和内容、整改时限和要求等。问题清单和整改通知书各一式两份,检查结束后一份留受检单位,一份送交气象主管机构归档。对于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或隐患,可在检查人员监督下由受检单位立即整改,不列入问题清单。
(三)严格执行整改复查清单制度。重视和加强对受检单位存在防雷安全隐患和问题整改工作的督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隐患消除彻底。对检查发现问题较多、隐患较重的单位以及提出复查申请的单位,要及时组织复查。复查时,要对受检单位提交的整改报告及有关材料认真审核,对照监督检查问题清单和整改通知书,逐个问题、逐项进行审查,确认问题整改情况,并出具《防雷安全隐患和问题整改复查清单》(附件4)。对于存在违法违规或严重安全隐患的,要出具《责令整改通知书》(附件5),责令受检单位限期全面整改。对拒绝或干扰检查、整改拖沓、敷衍或拒不整改的,启动执法程序。
(四)加强执法检查的组织管理。要高度重视防雷安全监督管理,强化防雷安全执法检查工作力度,精心组织安排监督检查;要组织年轻工作人员积极认真参加执法培训,考取执法证,壮大执法队伍,完善执法装备和设备,加强执法人员学习,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监督检查工作能力;要加强防雷安全监督管理档案建设,做到检查记录、问题清单、整改通知、整改和复查结果、行政处罚材料等全面归档;要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发挥部门协同配合作用,共同做好防雷安全监管和检查工作。
沂源县气象局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