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关于印发《沂源县民政局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 ||
|---|---|---|---|
| 索引号: | 113703230042235006/2026-5571713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3-06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民政局 |
为做好2026年度沂源县民政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沂源县民政局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国家和省市部署要求,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加强社会组织、养老机构、殡葬服务等监督管理,促进其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
二、抽查时间
时间安排:2026年6月—11月。
三、抽查内容
(一)社会组织检查内容:2025年度年检情况、换届选举情况、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情况、财务收支情况、名称使用情况、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重大活动报告情况及业务活动情况等内容。是否存在强制入会和强制收费的问题;是否存在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的问题;是否存在只收费不服务或多头重复收费的问题;是否存在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的问题;是否存在利用法定职责和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的问题。
(二)养老机构检查内容:检查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养老机构质量建设情况,养老机构是否依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开展运营。检查养老机构是否获得消防验收许可。检查医疗机构资质管理情况,卫生技术人员管理情况,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医疗技术管理情况,医疗文书管理情况。检查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情况,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制度落实情况。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7号),检查养老机构特种设备。检查是否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和记录制度,养老机构食品经营许可,食堂经营者资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原料控制、加工制作过程、场所和设备设施清洁维护、 餐饮具清洗消毒等情况。检查养老机构是否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员工是否具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疏散演练和培训;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措施等。
(三)殡葬用品生产、经营单位检查内容:是否存在制造、销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丧葬用品;是否存在制造、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殡葬设备;是否存在提供殡葬中介服务及销售丧葬用品时存在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
(四)殡葬服务机构检查内容:是否存在未在明显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减免政策、举报电话、服务流程、服务规范等;是否存在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者采取分解项目、扩大范围收费等形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是否存在涉嫌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是否存在违反规定擅自建设殡葬设施,或者擅自变更殡葬设施占地面积、用途;是否在公墓内提供超规定标准墓位、变相扩大墓位占地面积,或者使用高档材料;是否存在违反规定提供骨灰格位、墓位,设置违背公序良俗的标志物。
四、抽查流程
(一)动员部署(7月底前)。要按照检查范围和检查内容,结合实际,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台账,细化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动员部署,广泛发动。通过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系统,按照不低于本地社会组织总数(数据截至2026年6月底)5%的比例、养老机构40%的比例以及殡葬服务全覆盖的原则,抽取“双随机、一公开”执法被检单位。
(二)自查自纠(8月份)。要动员引导各类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和养老机构,围绕检查工作重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建立健全整改台账, 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全力推进问题整改。
(三)现场检查(8月-10月)。要积极协调市场监督管理、自然资源、消防等部门,对照检查名单,采取现场检查、联合执法检查等形式,按照规定时间,依次开展检查。检查情况如实填写检查记录表。
(四)问题整改(10月底前)。对发现的问题,要根据情况,依法作出处理,并建立问题整改销号制度,监管社会组织、养老机构整改一项销号一项,确保各类问题整改到位。对“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结果进行公开。
五、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办法(试行)〉的通知》《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殡葬管理条例》等。
六、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统筹,有序组织。各科室(单位)在发起检查前,要下发检查通知或实施方案,明确检查内容、检查要求、完成时限等内容。发起检查任务,要及时将实施方案或通知报社会组织管理科备案,并以此作为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中发起检查任务和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的依据。
二是科学制定,动态维护。各科室(单位)要结合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年度抽查工作计划。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要根据实施细则要求,及时通过省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公示。各科室(单位)抽查工作计划编制完成后,报社会组织管理科备案。国家和省、市民政部门下达的抽检事项不再列入本年度计划。
三是加强督导,落实到位。社会组织管理科负责抽查工作(含上级部门发起抽查计划)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要坚持“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的原则,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完成抽查工作。
附件:《沂源县民政局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沂源县民政局
2026年3月6日
|
|
|
|||||||
|
|
沂源县民政局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
|
序号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抽查比例及频次 |
检查时间 |
检查主体 |
|
|
1 |
社会组织监督检查 |
社会组织监督检查 |
全县县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 |
一般检查事项 |
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抽查,每年抽查1次 |
6月-11月 |
县民政局 |
|
|
2 |
养老机构监督检查 |
养老机构监督检查 |
全县取得备案养老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按照不低于40%的比例抽查,每年抽查1次 |
6月-11月 |
县民政局 |
|
|
3 |
殡葬用品生产、经营单位检查 |
殡葬用品生产、经营单位检查 |
全县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的殡葬用品生产、经营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全覆盖,每年抽查1次 |
6月-11月 |
县民政局 |
|
|
4 |
殡葬服务机构检查 |
殡葬服务机构检查 |
全县殡葬服务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全覆盖,每年抽查1次 |
6月-11月 |
县民政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