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鲁村镇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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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3004223703T/2026-5569841 | 文号: | 无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6-02-24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鲁村镇人民政府 |
鲁村镇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5年以来,鲁村镇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扣“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主线,全面落实省、市、县深化法治建设部署要求,统筹推进依法行政、普法宣传、矛盾化解等重点任务,推动法治鲁村建设走深走实。现将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鲁村镇始终将法治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推动法治责任落地见效。
发挥党政班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头雁效应”,坚持领导班子领学促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政联席会议必学内容。年初制定《镇党委理论中心组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方案》《党政联席会议会前学法计划》,全年开展党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3次、举办法治讲座1次,党政联席会议会前学法5次,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推动全镇干部深刻把握“十一个坚持”核心要义,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
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法治建设专题会议3次,签批法治建设制度文件5份,统筹部署年度重点任务;司法所长列席党政联席扩大会7次,专题汇报法治工作进展2次,形成“主要领导抓总、分管领导抓线、站所协同抓点”的责任体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记录通报制度,全年无插手具体案件情形,确保司法公正独立。
聚焦“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目标,重点在合法性审查、矛盾化解、法治服务等领域发力,取得阶段性成效。
创新建立“党政办+农经站+司法所+党建共同体+村+法律顾问”联动审查模式,形成“合同拟定—汇总转办—顾问审核—司法所备案—农经站入账”的全流程闭环。全年审查镇级文件制度9份、镇村各类合同近百份,提出修改建议近370余条,重点针对集体资产租赁、工程招投标等关键领域,从源头防范法律风险;同步落实“农经站实质审+司法所合法审”双审查、“双备案”制度,确保合同条款合法合规、资金使用规范透明,基层治理效能显著提升。
鲁村镇结合自身特点,构建镇村纵向调解联盟和企业横向调解联盟,做到“未病先治”“对症下药”和“一网兜底”,将分散的调解力量拧在一起,实现“齐心”解忧,事心双解。一是构建“五位一体”村级调解联盟,实现基层矛盾纠纷“未病先治”。坚持统筹推动力量下沉、资源整合,建立由党建共同体、村干部、警务助理、法律顾问、网格员五种力量共同组成的矛盾纠纷化解村级调解联盟,按照“小事不小,有事必调”的原则,聚焦解决村民“鸡毛蒜皮”的微小事,真正有效防止“小纠纷”升级为“大矛盾”;二是构建“专业规范”行业调解联盟,实现企业矛盾纠纷“对症下药”。围绕解决企业、行业之间的合同纠纷、劳资纠纷、侵权纠纷等问题,组建涉企矛调解纷联盟,积极引导企业以和解方式有效解决纠纷,切实为企业减轻负担,护航企业发展,带动实现更加精细的化解调处;三是构建“全面高效”镇级调解联盟,实现全镇矛盾纠纷“一网兜底”。围绕社会社会治理重点领域,由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牵头,组建由镇相关部门组成的镇级调解联盟,对各个领域内的重点、难点、风险问题进行联合“会诊”,尤其涉及行政调解案件开展分析研判,共同协商,形成齐抓共管、联动联治、社会治理棋”的工作机制,推动建成内容更加广泛、功能更加多元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三)依法履职多措并举,持续推进政府法治服务职能“一盘
尽管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期待,仍存在短板:一是部分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在执法过程中偶发“重结果轻程序”现象;二是普法宣传的精准性和实效性需加强,农村老年群体、流动人口的法治覆盖面需进一步扩大;三是基层调解队伍专业化水平不均衡,个别村调解员法律知识储备不足,影响调解质效。
持续深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职,将法治建设纳入村级考核核心指标;每季度开展执法人员专题培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示、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推行“伴随式”执法监督常态化,确保执法规范公正。
优化“法律十进”形式,针对不同群体定制普法内容(如为老年人编写“防诈手册”、为企业梳理“合规指南”);依托红色法治阵地开展沉浸式教育,联合学校打造“法治实践课堂”,推动法治教育从“单向灌输”向“互动体验”升级。
升级“一站式”矛调中心功能,引入“智慧调解”系统,实现矛盾线上受理、进度查询;加强村级调解员轮训,培育“法律明白人”队伍,推广“四心”调解法标准化流程,力争矛盾化解成功率保持在95%以上,切实将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