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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项制度”加强第一书记管理

发布日期:2016-05-30浏览次数:字体:[ ]

 

 

省委要求,要精准管理第一书记,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得使用“第一书记”品牌。沂源县着眼整体提升第一书记工作水平,突出“实”要求,制定了《第一书记管理十项制度》,以简便易行、有效管用的制度管人、管事,保证第一书记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

从严从细,精准化管理。着眼解决第一书记驻村工作容易出现的两头不见人两头管不好工作说不清等问题,精细抓管理。一是驻村考勤制度。第一书记每月驻村工作时间不少于20天,由派驻镇(街道)党(工)委负责考勤,请假3天以内由临时党支部、镇(办)党(工)委审签;超过3天(含3天),向县选派办报告,同时通告临时党支部。特别对外出帮助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的,要有1名以上村干部陪同,否则记为缺勤。出勤情况与当月生活、交通补助发放和年终评先评优挂钩。二是全程纪实制度。第一书记认真填写《工作日志》,详细记录驻村体会、思路打算和工作内容、进度、成效等,并每人每年撰写1-2篇有分析、有建议、针对性强的调研报告。县选派办和派驻镇(街道)党(工)委不定期调阅检查,结果列入年度考核。镇(街道)驻村工作组每季度对第一书记的工作情况进行写实,经党(工)委审核后,报县选派办备案。三是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第一书记个人争取和派出部门单位向派驻村帮扶的资金、物资使用以及协调的工程项目进展况,均列入党务、村务、财务公开范围,接受党员群众监督,确保资金足额专款专用、项目依规健康运行。对超过1万元的工程项目,提前制定预算,报镇(街道)党(工)委预审,通过后报县选派办备案,以备审计。

整合力量,捆绑式服务。着眼帮助新选派第一书记尽快适应角色,提升能力素质,打开工作局面,县镇联动抓服务。一是驻村工作组制度。工作组由第一书记、镇(街道)包村干部及责任区分管领导联合构成,第一书记或责任区分管领导任组长。贫困村、软弱涣散村有大学生村官的,一并吸收为驻村工作组成员加强培养。驻村工作组全程参与村两委工作,指导帮包村强班子理路子,解难题办实事,抓党建促脱贫,推动村级组织转化升级。目前,已成立驻村工作组152个。二是“1+1”帮带制度。镇(街道)包村干部与第一书记结成帮带对子,主动传授农村工作经验和群众工作方法,帮助他们尽快熟悉村情,带动发挥自身专业特长和职能优势,实现由业务部门骨干到农村工作行家里手的转变。县选派办牵头成立农业农村政策咨询服务团,精选业务咨询骨干28名,帮助第一书记掌握农村政策法规,为开展帮包工作提供政策信息上的支持和服务。三是工作例会制度。第一书记临时党支部每月召开1次工作例会,每季度举办1第一书记论坛,加强自我教育和监督管理,交流帮包工作情况,镇(街道)和县选派办分别派员指导。县委组织部定期召开第一书记工作推进会,调度掌握工作动态,指导帮助解决面临的困难和问题。镇(街道)党(工)委召开的有关会议,可邀请第一书记参加。

内外结合,全方位约束。着眼促进第一书记规范履职,采取外部约束和自我约束相结合,从严强化监督管理。一是双重管理制度。第一书记驻村期间,工作与派出部门单位脱钩,党组织关系转移至帮包村,派驻镇(街道)对其日常管理负总责,县选派办和各临时党支部加强工作督查和业务指导,派出单位负责搞好协助配合。二是联系服务群众制度。要求第一书记结合落实群众工作四步法、村民事务干部代办等制度,深入开展五必访五必问,每人每月走访不少于10户,每半年与镇村干部共同遍访群众1次,切实摸清村情民意;对代办范围内事项及时开展代办、帮办、上门办,并全力帮助帮包村解决水、电、路、医、学等热点难点问题,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同时,对推进帮包计划作出具体承诺,认真组织实施,接受群众监督,目标完成情况纳入第一书记任期考核。巡回督查制度。县选派办采取实地抽查、随机走访、明察暗访等方式,对第一书记到岗履职、工作进展等情况进行检查。对抽查1次不在岗的,给予全县通报;2次不在岗的,向派出单位反馈,取消年度评先树优资格。对帮包工作成绩一般、群众意见较大的,由县选派办和镇(街道)进行诫勉谈话,要求限期改正,并及时向派出单位通报。四是廉洁履职制度。从严落实第一书记驻村十不准纪律要求,严禁第一书记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干扰村务破坏团结、迟到早退消极怠工、饮酒玩乐破坏形象、推诿扯皮贻误工作、作风粗暴刁难群众、接受礼品吃拿卡要、报销费用增加村级负担等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照组织程序免去第一书记职务,并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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