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题: 【领导解读】《关于印发沂源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解读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252G/2019-1815433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9-12-10 发布机构: 沂源县市场监管局

【领导解读】《关于印发沂源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解读

发布日期:2019-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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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期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和省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10号),县市场监管局按照县政府领导批示要求,迅速组织专门力量,成立专班,启动我县《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发〔2019〕10号文件做好全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制定工作。12月8日,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印发沂源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源政办发〔2019〕14号)(以下简称《通知》)。

“一单、两库、一细则、一计划、一平台”是构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制度体系,是实施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的基础。8月8日,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了《山东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山东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以下简称《抽查事项清单》),县级开展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参照执行。我县“两库”建设按照省统一的数据标准和格式规范和《通知》要求,已于11月完成。明确每年1月底前科学制定部门年度抽查工作计划,统筹制定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科学确定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的事项和发起、参与部门。在市场监管部门原有“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基础上,改造建设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现已试运行,县直各部门用户名已分配发放到位;12月底前将正式上线运行。

当前,我们正在协调筹备我县第一次部门联合抽查。

二、《联席会议制度》起草过程

县政府《通知》明确提出,“在沂源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框架内,成立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由副县长为召集人,县发展改革委、县教育局等16个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作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县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按照《通知》要求,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起草了《沂源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简称《联席会议制度》)。在起草过程中,听取各县直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形成征求意见稿。一是在起草过程中,多次听取县直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形成征求意见稿。二是将征求意见稿发县发展改革委、县教育局等15个县直有关部门征求意见、会签。县直相关部门未提出修改意见。

三、《联席会议制度》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联席会议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县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各项决策部署,研究解决全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是明确工作规则。联席会议不定期召开会议,每年召开1至2次,原则上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召集;一般性或临时性事项由副召集人召集。三是明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由县发展改革委、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税务局组成,县市场监管局为牵头部门。四是明确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研究提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度、政策的建议;研究提出联席会议议题,做好会议筹备和起草会议纪要等工作;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联席会议决定。

《联席会议制度》以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名义印发,县直有关部门实施。


关于印发沂源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源政办发〔2019〕14号)(以下简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