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南鲁山镇人民政府
标题: 【文稿解读】关于印发《2020年度南鲁山镇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治理工作任务》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48XJ/2020-5100315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3-05 发布机构: 沂源县南鲁山镇人民政府

【文稿解读】关于印发《2020年度南鲁山镇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治理工作任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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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文件背景

         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四减四增三年行动的最后一年,南鲁山镇各村各部门各企业要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市场化、法制化、专业化理念和平台思维、生态思维,建立健全加快治标、加力治本、追求长效的全员环保工作体系。研究制定更加科学、精准的污染治理举措,执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和监管机制,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形成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格局。

    二、工作目标

1.大气环境质量方面。要全面完成市里下达的打赢蓝天保卫战及生态环境质量提升攻坚行动2020年目标任务,全镇环境空气优良率达到80%PM2.5PM10COO3浓度分别达到45微克/立方米、70微克/立方米、1.8毫克/立方米、140微克/立方米以内;SO2NO2201727微克/立方米、28微克/立方米浓度基础上实现持续改善。2020年,全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年削减量分别达到689.58吨、192.31吨、217.51吨和16.44吨,十三五期间累计削减率分别达到30.3%33%15.2%15.1%,全面完成十三五减排目标。

2.水环境质量方面。所有农村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在100%。全镇67%以上的行政村完成生活污水治理任务。

3.生态保护与修复方面。加快推进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建设完成数据应用平台。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加强污染土地风险管控,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全面完成2020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4.固废、危废及辐射安全监管方面。强化危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不低于95%。废旧放射源安全收贮率达到100%的目标,确保全镇辐射环境安全。

5.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方面。2017年以来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12项问题整改进行全面梳理,确保全部按要求整改到位。同时,对当前存在的环境突出问题、难点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全面完成2020年度第二轮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任务。

三、工作任务

   (一)深入优化产业结构调整

   (二)全力加快能源结构调整

   (三)突出抓好交通运输结构调整

   (四)积极优化用地结构调整

   (五)全力抓好水污染防治

   (六)持续强化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监管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