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关于组织开展“树标对标夺标”行动科技领军人才推荐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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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3004223420J/2020-1884001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0-02-10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科学技术局 |
各有关单位:
为展示我县优秀科技领军人才的典型事迹,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激发全县科技领军人才干事创业、争创一流的奋斗激情,根据中共沂源县委《关于在全县开展高质量发展“树标对标夺标”行动的方案》要求,现组织开展科技领军人才推荐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范围
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完成人,近五年省科学技术奖完成人,近五年市重大科技成果前三位完成人;省级以上创新平台负责人,省级以上创新创业共同体负责人;自主培养或全职引进的省级以上重点人才工程人选;省级以上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负责人;近五年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人选。
二、推荐人选条件
科技领军人才重点面向科研一线和企业科技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1.科技领军人才全职在沂源工作的,工作单位应在沂源县内注册,依法诚信经营,无不良记录;兼职在沂源工作的,应与沂源县内单位合作满3年,合作单位依法诚信经营,无不良记录。
2.科技领军人才在研究领域内取得具有重大影响力的高水平创新成果,拥有权属清晰的关键核心技术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符合我县“四强”产业、现代农业和传统产业等发展方向。
3.科技领军人才应具有较强的研发组织管理能力,拥有专业结构和职责分工合理的专业团队,主持的项目已形成产业化,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三、提供材料及要求
(一)《科技领军人才推荐参评表》
(二)推荐人选提供材料:
1.彩色照片3张,能够充分展示其良好形象,图片清晰,不小于2M;
2.推荐人选简介,严格控制在500字左右,事迹准确,语言精练,亮点突出;
3.详细事迹材料,深入介绍典型事迹,条例清楚,逻辑分明,特色突出,1500字左右;
4.视频资料,提供全面反映该标杆事迹的视频资料或者宣传片。
四、报送要求
1.推荐人选填写《科技领军人才推荐参评表》(附件1),报送至县科技局科技合作与人才科。每个企业(单位)最多推荐1人。推荐单位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所有材料请于2月14日前报县科技局科技合作与人才科,电子版发yyxkjjbgs@zb.shandong.cn。
联系电话:3257808
沂源县科学技术局
2020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