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沂源县悦庄镇中心小学学生资助工作校长负责制实施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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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3493219886F/2026-5578367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4-27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
沂源县悦庄镇中心小学学生资助工作校长负责制实施办法
1.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陈标是学校资助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负全责。分管学生资助工作的副校长郗恒满和资助办公室宋志娟具体负责实施,学生资助档案管理由宋志娟负责。
2.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根据上级资助管理部门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校学生资助工作政策、健全资助领导小组、制定资助计划,使资助工作有章可循。
3.定期对学校资助工作进行检查、调研,如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4.认真制定校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制度,保证资金及时用好用完。
5.所有资助工作均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开展。
沂源县悦庄镇中心小学
202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