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沂源县悦庄镇中心小学收费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11370323493219886F/2026-557850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4-27 发布机构: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沂源县悦庄镇中心小学收费信息公开制度

发布日期:2026-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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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悦庄镇中心小学收费信息公开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收费管理,保障学生、家长及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杜绝乱收费行为,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教育收费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收费(含代收费)项目的信息公开工作。

第二章 公开内容与要求

第三条 公开内容:

收费项目:学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等所有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各收费项目的具体金额、计费周期、收费范围;

收费依据:收费项目对应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物价部门批复文件等。

第四条 公开要求:收费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遗漏收费项目,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第三章 公开程序与方式

第五条 公开程序:

学校财务部门整理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形成公开清单;

提交学校校务会审议,并报上级教育、物价部门备案;

通过多种渠道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开。

第六条 公开方式:

新生录取通知书、入学须知中列明收费信息;

学校官网、校务公开栏设置“收费信息公开专栏”;

开学前通过家长会、班级群等方式向学生及家长告知收费信息。

第四章 监督与责任

第七条 学校设立收费监督电话和意见箱,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对收费工作的监督与投诉。

第八条 对未按规定公开收费信息、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等行为,依规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责任,并限期整改。

第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沂源县悦庄镇中心小学

202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