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沂源县悦庄镇中心小学采购信息公开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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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3493219886F/2026-5578503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4-27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
沂源县悦庄镇中心小学采购信息公开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大宗物资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招投标信息公开工作,保障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预防廉政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大宗物资采购、重大基建工程招投标活动的信息公开管理工作。
第二章 公开内容与时限
第三条 公开内容:
大宗物资采购信息:采购公告、中标/成交结果、采购合同、验收情况等;
重大基建工程招投标信息:招标公告、资格预审结果、中标公示、施工合同关键信息、工程进展与验收情况等。
第四条 公开时限:按法定时限和学校规定,在采购、招投标活动各关键节点及时公开相关信息,确保公开时效性。
第三章 公开程序与方式
第五条 公开程序:
采购/基建部门整理公开信息,提交学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按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通过政府采购指定平台、学校官网等渠道发布。
第六条 公开方式:以政府采购/招投标法定平台为基础,同时在学校官网设置“采购与基建信息公开专栏”,同步发布相关信息。
第四章 监督与责任
第七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采购、招投标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对公开不及时、信息不真实、程序不规范等行为,依规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责任。
第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后勤与基建部门负责解释。
沂源县悦庄镇中心小学
202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