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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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3MB2859070U/2021-5181225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1-07-12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卫生健康局 |
通 告
当前,国外新冠病毒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变异病毒“德尔塔”已在90多个国家发生和流行,国内疫情也时有发生。为进一步筑牢健康免疫屏障,有效控制疫情输入风险,现就加快推进18岁以上全人群疫苗接种事宜,通告如下:
一、凡年满18周岁以上,户籍不限,且无疫苗禁忌症的人员均需接种,7月25日前,请未接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我县疫苗接种点完成第一针接种,8月16日前完成第二针接种。
二、7月12日起,全县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车站、景区景点、养老院、托儿所、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宾馆酒店、商场超市、银行、农贸市场实行一码联查,在查验健康码的同时,检查新冠疫苗接种记录。并对未接种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动员及时接种。请广大市民予以理解配合。
三、7月25日前,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除禁忌症外,实行接种清零。公共服务行业单位行业业主或经营管理者,承担从业人员应接尽接的主体责任,未应接尽接的由行业主管部门纳入疫情防控重点监管。假期返乡未接种的在校大学生和即将就读大学的满18岁的高中毕业学生,尽快到就近的疫苗接种点进行接种。
四、广大市民在接种新冠疫苗后,仍要继续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牢记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等防控措施,保护自身和家人的健康。
接种疫苗利己利民,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让我们同心共筑免疫长城,尽快就近接种疫苗,为保障全体市民共同健康尽一份责任、献一份力量!
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