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标题: 沂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236T/2026-559578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8-26 发布机构: 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沂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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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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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申请人胡乃帅被申请人沂源稳驰供应链店关于支付工资、加班工资,退还押金劳动争议案(案号:源劳人仲案字〔2026〕第383,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答辩通知书、申请书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依照《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日,未提交答辩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本委定于2026年10月19日下2时在淄博市沂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庭开庭审理(沂源县城健康路15号院内北楼五楼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