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南办发【2019】4号南麻街道2018年度文化管理员考核办法 | ||
|---|---|---|---|
| 索引号: | 11370323004223383c/2019-1827939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19-01-20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南麻街道办事处 |
南办发〔2019〕4号
南麻街道党政办公室
关于印发《南麻街道2018年度村(居)文化
管理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责任区、村(居):
《南麻街道2018年度村(居)文化管理员工作考核办法》已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南麻街道党政办公室
2019年1月15日
南麻街道2018年度村(居)文化
管理员工作考核办法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全街道村(居)文化管理员2018年度工作成绩,进一步激发文化管理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依据2018年度内开展的工作事项所占比重量化为分值,根据各村完成情况打分考核各村(居)文化管理员,同时作为工资发放依据。工作考核办法如下:
1、村级文化中心建设(20分)。村级文化中心(照片)面积达标(省贫村、<300人村:80㎡,>300人村:200㎡)文化广场(照片)累计面积>500㎡。功能室齐全,设有农家书屋、棋牌(器乐)活动室、儒学讲堂、普法教育室,门牌、制度牌完整(照片),并长期保持,以现状图片为准。
2、图书分类整理(照片),书标整齐正确、图书登记簿、借阅记录本完整(检查材料)(10分)。
3、文化活动组织到位,档案材料齐全,符合要求。(20分)党员教育记录本、文化活动记录本、科技普及记录本、普法教育记录本,每本每月活动记录1-2次,参加活动人数20人以上。
4、文化管理员相对固定,责任落实清楚,按时参加文化站组织召开的会议、培训和活动(12分)。
5、认真保管上级下发的文化器材,不因保管不当造成损坏、丢失,使用过程中损坏后做到及时报修。(8分)
6、各村(居)文艺团体发展的好,日常活动频繁,认真对待上级单位的工作细则要求,确保每一次专项工作考核过关(10分)。
7、文化站综合评议各村(居)管理员年度内工作开展情况(20分)。
8、依据考核得分情况,确定2018年度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