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沂源县第一中学2026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指南
索引号: 11370323493219886F/2026-557803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4-24 发布机构: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沂源县第一中学2026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指南

发布日期:2026-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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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第一中学2026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指南

 

为增强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保证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上级部门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公布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流程如下:

一.申请范围: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在学校(幼儿园)在籍在校全日制就读的,其家庭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

认定流程: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每学期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工作程序一般包括提前告知、个人申请、学校认定、结果公示、建档备案等环节。

2.每学年开学初,学校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提前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为所有学生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召开“学生资助”开学第一课,向学生及家长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  

3.每学年开学后,学校通过组织开展问卷调查的形式进行初步摸排,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分布情况。班主任依据摸排结果,通过谈心谈话、电话沟通、家访等方式,进一步核实、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状况。

4.每学年开学初,学生或监护人自愿提出申请,并通过淄博市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如实填报《淄博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提交《淄博市学生资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如属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重大疾病等情况,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每学年初从全国、山东省、淄博市三个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筛选出特殊困难学生(包括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学生)无需提交《申请表》,可享受免申即享政策,直接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年级认定小组依据学生申请情况,组织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对申请助学金的学生进行逐一家访,再次确认学生家庭信息并填写《家访记录表》,了解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留存家访照片。

7.学校资助管理员将申请学生及家庭成员的基本信息,上传至山东省经济核查系统,由学校提交,民政部门审核后,查看申请学生家庭的经济核查报告。

8.评议小组将学生的核对授权书、家访记录表、家访照片上传至淄博市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系统自动给出困难指标评分。班级评议小组结合学生申请材料、认定指标综合得分、认定标准、学生日常消费行为等因素,开展线下认定评议,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档次,报年级认定小组审核。

9.年级认定小组结合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核查系统情况,汇总评议小组提交的初步评议结果,结合评议结果以及申请材料、认定标准、认定指标综合得分、家访材料,统筹各评议小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初步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档次。

10.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汇总、审核年级认定小组提交的初步认定结果,统筹各认定小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档次予以适当调整,并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后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报送《沂源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统计表》和《沂源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汇总表》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报告。

11.学校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并按要求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沂源县第一中学

2026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