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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用电设施安全使用规定、常识和安全提示
索引号: 113703233130158447/2021-518184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6-28 发布机构: 沂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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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设施安全使用规定、常识和安全提示

发布日期:2021-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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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各种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

对发电设施、变电设施以及电力线路设施应明确设立保护范围,对架空电力线路和电力电缆线路应明确设立保护区,并在相关位置设立标识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保护范围和保护区内从事危害电力设施的活动。

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是指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

1-10千伏    5米        35-110千伏    10米

220千伏      6米        550千伏        20米

严禁盗窃和破坏电力设施。

严禁盗窃电缆、变压器等输变电设施,严禁拆卸杆塔或拉线上的器材等破坏电力设施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出售和收购电力设施器材;坚决打击盗窃和破坏电力设施的犯罪分子,对保护电力设施有功者,电力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高压线附近严禁垂钓和放风筝。

靠近电力线路危险!为了您的生命和供电安全,严禁在电力线路下方和附近垂钓,严禁在导线两侧各300米的保护区内放风筝。

高压线下严禁种植高大树木。

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不得种植竹子或其他自然生长高度可能危及电力线路安全的植物。

高压线下严禁堆放物品、兴建建筑物。

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不得堆放谷物、草料、易燃易爆及其他影响安全供电的物品;不得烧窑、烧荒;不得兴建建筑物。

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严禁违章施工。

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严禁取土、打桩、钻探、开挖或倾倒酸、碱、盐及其他有害化学物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力设施周围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确保电力设施安全。吊车、挖掘机等大型施工机械要远离电力线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