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自然资源局
刘欣、高玉明、周利缘、董娟、徐勤超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统筹改善镇办驻地项目建设用地困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当前用地指标配置规则
2020年以来,省厅连续五年印发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实施细则,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要求,明确了分级分类配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办法。2024年计划指标由国家重点保障指标、省级基础指标和市县盘活指标三部分构成。其中,国家重点保障指标主要指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国家军事设施重大项目清单的项目用地,以及纳入省级政府重大项目清单的单独选址项目用地,经依法依规批准后,由自然资源部统一确认配置计划指标。省级基础指标由国家下达,主要用于保障实施类省重大项目、省重点外资项目、省重点工业项目、省重点数字产业项目等。市县盘活指标继续实施计划指标与处置存量土地挂钩,以各市县当年处置存量土地规模核算计划指标数量,指标核补后由市县自主安排使用,优先保障未纳入国家和省级保障的省级重点项目,以及乡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产业用地需求;突出对标志性产业链重点项目、数字经济、先进制造业等领域重点项目的重点保障。
二、工作打算
1、指导乡镇政府科学开展镇级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编制,为项目落地提供规划支撑。
2、建议乡镇政府科学招引更多优质项目,积极争取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纳入省、市重大项目清单,保障项目用地指标的落实。
3、对确需新增用地的,按照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原则,以国土空间规划和真实有效项目作为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依据,积极做好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对上争取工作。
4、充分挖掘现有存量建设用地,特别是低效利用土地的潜力,以土地高效利用助推项目高质量发展。
沂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26日
(联系单位:沂源县自然资源局,联系人:尚绪芬,联系电话:18253321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