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X3ZB202408181642)办理情况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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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3MB28565589/2025-5551961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11-21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自然资源局 |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X3ZB202408181642)办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淄博市贯彻落实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信访交办件整改销号工作规范》的通知要求,我单位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编号X3ZB202408181642)的相关情况进行销号处理,现子以公示。
一、反映的问题
南麻街道大田庄村村民举报同村村民齐某成,长期霸占田庄水库周边土地,违规在耕地上建房10余间,存放砂石3万多方,无证经营国家砂石资源,且砂石多为盗采。为逃避国土局检查,长期关闭大门,将20几米高的砂石料堆简单平整撒上玉米种,掩盖非法占压耕地的事实,雨天冲刷砂石堆后,泥水直接进入水库和旁边沟渠污染水源。希望进行核实查处。
二、整改目标
限期拆除违建房屋,恢复土地原状及耕种条件。
三、整改措施
1.责令齐某成限期拆除违建房屋,恢复土地原状及耕种条件;
2.责成南麻街道办事处督促齐某成按期完成整改任务。责成县自然资源局加大巡查监管力度,依法依规查处违法占地问题。责成县水利局加强水库及配套水利工程巡查管理,保障水资源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整改到位。
四、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已对当事人立案查处到位,土地已耕种。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1日—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