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D3ZB20240801628)办理情况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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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3MB28565589/2025-5551957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11-21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自然资源局 |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D3ZB20240801628)办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淄博市贯彻落实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信访交办件整改销号工作规范》的通知要求,我单位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编号D3ZB20240801628)的相关情况进行销号处理,现子以公示。
一、反映的问题
沂源县鲁村镇安平村村书记私自占用耕地,以村民名义建房,破坏生态。
二、整改目标
加大巡查监管力度,防止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发生。
三、整改措施
1.责成鲁村镇人民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防止村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发生;
2.责成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强化巡查监管,规范自然资源管理。
四、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经核查,李某军任职村书记期间,安平新村未新批宅基地,无村民新建房屋情况。未发现“私自占用耕地,以村民名义建房,破坏生态”问题,已办结。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1日—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