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D3ZB20240801627)办理情况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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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3MB28565589/2025-5551956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11-21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自然资源局 |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D3ZB20240801627)办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淄博市贯彻落实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信访交办件整改销号工作规范》的通知要求,我单位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编号D3ZB20240801627)的相关情况进行销号处理,现子以公示。
一、反映的问题
沂源县南麻街道冯家峪村沂源万达水泥有限公司,非法占地,影响环境。
二、整改目标
加大联合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坚决查处整改到位。
三、整改措施
1.责令沂源万达水泥制品有限公司严格依法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对违法占地违法行为整改到位;
2.责成南麻街道办事处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加强辖区内自然资源管理,督促沂源万达水泥制品有限公司依法整改违法行为;责成县自然资源局保持对自然资源违法违规问题查处的高压态势,发现问题坚决查处到位。
四、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已对当事人依法立案查处到位。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1日—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