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受理编号D3ZB20240731574)办理情况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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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3MB28565589/2025-5551134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11-24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自然资源局 |
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受理编号D3ZB20240731574)办理情况公示
根据《淄博市贯彻落实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信访交办件整改销号工作规范》的通知要求,我单位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编号D3ZB20240731574)的相关情况进行销号处理,现予以公示。
反馈问题:沂源县鲁村镇集贸市场河西侧,鲁村二村的耕地被镇政府承包后,使用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煤矿上的煤矸石垃圾进行的填埋异味扰民,要求查处。
整改目标:完成该处生活垃圾、渣土清运,恢复土地原状。
整改措施: 1.责令田庄水库综合服务中心立即对该处生活垃圾、渣土进行清运,现已清运完毕;加大对湖库管理范围的巡查监管,防止违规倾倒问题发生:
2.责成鲁村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县水利局加大联合巡查力度,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