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沂源县自然资源局关于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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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3MB28565589/2019-1832778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19-05-16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自然资源局 |
各国土所、开发区局、各组、局属事业单位、土地开发整理发展中心: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会确定,对沂源县自然资源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宋成葆 党组成员、主任科员
副组长:李 虎 行政综合组组长
张光营 信息中心主任
成 员:张 军 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
王兴凤 土地开发整理发展中心副主任
王钧岩 防灾减灾组组长
刘明海 党建组组长
张明水 政策法规组组长
陈明东 财务审计组组长
张 锋 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组组长
陈 涛 耕地保护监督组组长
臧文峰 调查测绘和登记利用组组长
李 丽 矿产管理组组长
徐纪泉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组组长
王化成 自然资源保护组组长
代文学 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单位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小组可对成员单位进行调整。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
(二)研究提出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重点。
(三)协调指导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加强督促检查,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四)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市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信息中心,张光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谢孔胜、栾曰垒、毕俊杰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四、工作规则
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由组长召集,也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会议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主动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积极参加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各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沂源县自然资源局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沂源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