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自然资源局
标题: 沂源县自然资源局关于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23MB28565589/2019-1832778 文号:
发文日期: 2019-05-16 发布机构: 沂源县自然资源局

沂源县自然资源局关于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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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土所、开发区局、各组、局属事业单位、土地开发整理发展中心: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会确定,对沂源县自然资源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宋成葆    党组成员、主任科员

副组长:李  虎    行政综合组组长

张光营    信息中心主任

成  员:张  军    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

王兴凤    土地开发整理发展中心副主任

王钧岩    防灾减灾组组长

刘明海    党建组组长

张明水    政策法规组组长

陈明东    财务审计组组长

张  锋    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组组长

陈  涛    耕地保护监督组组长

臧文峰    调查测绘和登记利用组组长

李  丽    矿产管理组组长

徐纪泉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组组长

王化成    自然资源保护组组长

代文学    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单位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小组可对成员单位进行调整。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

(二)研究提出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重点。

(三)协调指导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加强督促检查,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四)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市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信息中心,张光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谢孔胜、栾曰垒、毕俊杰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四、工作规则

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由组长召集,也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会议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主动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积极参加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各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沂源县自然资源局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沂源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