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关于印发《沂源县地质灾害调查及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修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 索引号: | 11370323MB28565589/2012-1982331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12-02-03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国土局 |
源国土资字〔2011〕42号
沂源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印发《沂源县地质灾害调查及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修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国土资源管理所,开发区局,局属各单位:
《沂源县地质灾害调查及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修编工作实施方案》经局党委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沂源县地质灾害调查及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修编工作
实施方案
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山地丘陵县(市、区) 1:5万地质灾害调查工作的通知》(鲁国土资字〔2011〕213号)、《关于开展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鲁国土资字〔2011〕217号)要求,为确保我县地质灾害调查及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修编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圆满完成,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全县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调查,全面摸清我县地质灾害现状,查明沂源县地质灾害及隐患,划出地质灾害易发区,建立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健全群专结合的监测网络。在此基础上,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有计划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减少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政府部门制定防灾减灾方案提供可靠依据。
二、工作内容
(一)搜集已开展的1:10万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综合研究成果,加强对已有成果的二次开发利用,了解、掌握调查区地质灾害发育特征,有的放矢的部署全县地质灾害调查工作。
(二)对全县11个镇(区)开展1:5万地质灾害全面调查,详细调查城镇、厂矿、村庄、风景名胜区、交通干线和重要工程设施分布区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点(区)分布状况,包括不稳定斜坡、潜在泥石流以及潜在地面塌陷等。
(三)调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状,包括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名称、位置、数量、预防和治理方法以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实施单位、治理时间、资金投入情况、治理效果等。
(四)开展地质灾害综合研究,划出地质灾害风险区、易发区和重点防治区,提出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五)对每个存在的灾害点建立信息档案,并健全地质灾害调查信息管理系统和群测群防信息系统。
(六)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建设群专结合的预报预警系统。
(七)协助地方政府组织地质灾害防治科普宣传活动和基层干部培训。
三、方法步骤
地质灾害调查及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修编工作分调查准备、野外调查、规划修编、成果提交验收四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准备阶段(2011年5月15日止5月20日)
制定印发沂源县地质灾害调查及规划修编实施方案,确定项目施工单位,落实项目经费,统一参加省厅组织的项目施工单位及国土资源部门参与人员技术培训,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二)野外调查阶段(2011年5月21日至9月30日)
以《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详细调查规范》、《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技术要求》为依据,在已开展完成的1:10万地质灾害调查成果的基础上,开展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对已知和未知的隐患点逐一进行现场重新核查,并对其中已确定的重大地质灾害及隐患点,部署相应的勘查手段进行详细补充调查。同时充分发动群众,采取有关部门和群众报险与专业人员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面排查,对当地群众和有关部门报告的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逐一进行现场调查。完成县地质灾害野外调查及其调查质量的抽查和验收,并依据调查成果建立起统一格式的地质灾害调查信息管理档案和群测群防信息管理档案。
(三)规划修编阶段(2011年10月1日至10月30日)
完成规划修编和发布工作,以1:5万地质灾害调查成果为基础,利用近几年地质灾害防治过程中积累的资料,对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进行修编,就地质灾害隐患调查、监测预警、重点治理搬迁、应急避险、科技创新与应用以及宣传培训等工作,做出切合实际的筹划和安排,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科学的依据和指导。
(四)成果提交验收阶段(2011年11月1日至12月30日)
野外调查工作结束后,在对资料进行整理的基础上,按地质灾害调查技术要求开展综合研究,并提交以下成果:
1、1:5万沂源县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包括“1:5万沂源县地质灾害分布与易发区图”和“1:5万沂源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图”。
2、1:5万沂源县地质灾害调查信息管理系统和群测群防信息系统。
3、地质灾害野外调查各类原始资料。包括:各类地质灾害调查表、照片、录相、成果报告及其它相关调查数据和材料等。
4、沂源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修编)。
5、沂源县地质灾害调查总结报告。
沂源县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成果资料(含文字报告、图件、附件、附表和有关原始资料等)均以纸介质和电子文档(光、磁盘)两种形式汇交山东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并由山东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负责沂源县地质灾害调查成果报告及信息系统的验收、集成、健全和综合研究等。汇交的资料均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标准复制,光(磁)盘数据资料,必须与纸介质成果资料内容一致。
四、组织领导及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地质灾害调查及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修编工作量大、时间紧、技术要求高,为确保工作的顺利完成,县局决定成立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及各国土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沂源县地质灾害调查及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矿管办。同时组建沂源县地质灾害调查及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修编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调查修编办公室),抽调技术骨干,实行集中办公,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资料收集、“两卡一表”填制发放、群测群防体制建设及配合项目承担单位做好野外调查工作等其他相关工作。项目承担单位也要成立技术项目部,挂靠调查修编办公室,具体负责野外调查、资料整理、报告编制、成果提交及指导做好“两卡一表”填制和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等相关工作。
(二)规范运作,严格程序
为确保地质灾害调查及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修编工作的科学、真实、准确、实用和公平公正,本次地质灾害调查及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修编,将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委托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资质的单位承担;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按照规范要求编制工作方案,并报国土资源部门组织专家审查批准后实施;同时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按时开展项目实施阶段的自检、互检、专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按照相关技术要求进行野外抽查。
(三)执行标准,确保质量
地质灾害的“隐蔽性”具有相对性,它取决于工作程度。开展地质调查、勘查是有标准的,必须按要求的精度来进行。因此,这次调查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行业标准《崩塌、滑坡、泥石流监测规程》(DZ/T0223-2004)、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行业标准《崩塌、滑坡监测测量规范》(DZ/T0227-2004)、《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空间数据库建设技术要求》、中国地调局《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调查规范(1:5万)》 (DD2008-02)、国土资源部《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基本要求》实施细则(修订稿)、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1:5万地质灾害调查信息化成果技术要求》等相关标准规范进行,确保质量。
附件:1、沂源县地质灾害调查及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沂源县地质灾害调查及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沂源县地质灾害调查及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修编
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 李成彬
副组长: 宋成葆
成员: 王军于月梅李虎单吉成张光营
娄和敏 王钧峰 任清同王可臣翟玉霞
张振虎袁恒亮赵圣志齐忠山高和圣
杨玉和孙永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矿管办,宋成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沂源县地质灾害调查及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修编工作
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主任:宋成葆
副主任:王军
成员:单吉成、李丽、王建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