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2024年第四季度房地产预售资金监管落实情况 | ||
|---|---|---|---|
| 索引号: | 1137032300422313XC/2025-5525198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1-09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一、第四季度工作目标
规范预售资金的收存、支出与使用工作。严格实行“全额缴存、重点监管、保底运行”,确保房地产开发项目按期竣工交付。
二、具体工作进展
1.贯彻落实监管资金管理办法,遵循“专户专存、专款专用、全程监管、节点控制”原则,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保障预售资金专款用于项目开发建设。
2.继续强化对企业预售资金是否纳入监管账户情况的检查。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严格落实预售资金监管有关规定。严格遵循“专户专存、专款专用、全程监管、节点控制”的原则,保障预售资金“应存尽存、严控节点、多方监督”,切实保障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交付。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