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文稿解读〕关于印发《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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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300422313XC/2024-5456630 | 文号: | 无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3-08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一、文件制定目的和意义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是强化监管实效、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方式,避免执法检查的随意性和不到位性。强化监管职责履行,实施联动监管,增强监管实效,确保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提升建筑工程质量,促进房地产行业、建筑行业、供热燃气行业发展。通过制度文件,明确职责任务和抽查流程,助力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二、文件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山东省绿色建筑促进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供热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
三、工作任务
根据自身工作职责,重点对建筑市场、建筑业企业资质及招标代理机构事中事后行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实施情况、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环保、供热行业、城镇燃气行业、市政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住房保障行为、建设单位移交的建设项目档案情况开展随机抽查检查工作,做到监管事项全覆盖。通过移动监管平台,做好现场检查信息录入和结果录入,提高监管规范化和公正性。
四、重点举措
一是建立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实施动态管理。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一单两库维护。
二是在山东省政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上录入检查计划,按照确定的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通过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匹配行政执法检查人员,有序组织实施随机抽查检查。
三是执法人员通过山东通APP移动监管模块录入检查信息和结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信息公示,增强执法公开透明性,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在随机检查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的,责令改正,或依法依规移交综合执法机关进行处罚,实现闭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