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标题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源县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文机关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源政办字〔2019〕41号
索引号
113703233130158447/2019-1728215
成文日期
2019-08-09
发文日期
2019-08-12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有效性
有效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沂源县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源政办字〔2019〕41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沂源县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沂源县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创建的通知》(办运管函〔2019〕503号)及《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水运管函字〔2019〕7号)精神,全面做好全县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创建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创建目标
围绕当前小型水库管理中存在的管理粗放、水平低下、运转低效等突出问题,探索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权责明晰、责任落实的运行管理体制机制,实现小型水库管理组织领导健全、权利责任统一、管理人员专业、工程运行良好、效益发挥充分、管理体制完善、经费保障稳定,为全省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提供样板。
二、创建步骤和时间要求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上旬)
摸排小型水库存在的重点问题,列出《小型水库重点问题清单》,并逐一认领整改。通过会议、新闻媒体、村级广播等形式,广泛宣传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清理规范阶段(9月10日前)
各责任单位对照《小型水库重点问题清单》(单独印发)逐一整改,举一反三,对新发现的问题抓好整改。
(三)提升达标阶段(10月10日前)
各责任单位对照《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创建工作考核标准》(单独印发),提升工程形象、创新完善制度、强化队伍培训,全面提升我县小型水库管理水平。
(四)组织验收阶段(10月11日—12月31日)
1.10月11日—10月31日,按照《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创建工作考核标准》,县级组织验收。
2.11月1日—12月31日,迎接省水利厅、水利部达标验收。
三、验收标准及方式
(一)验收标准
严格按照《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创建工作考核标准》进行验收。基础项满分为100分,设置创新加分项10分,90分以上为合格。验收内容分为:组织领导、工程监管、工程养护、工程运行、制度创新等5个方面15项指标。每项验收指标设定具体分值,第1-4个方面为基础项,满分为100分;第5个方面加分项,满分为10分。每一个被查的工程单独赋分,考核分值为全部工程考核分数的算术平均值。考核标准中“是否落实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巡查管护人员是否经过培训”为约束性指标,达不到100%的验收不合格。
(二)验收方式
验收工作由县水利局负责组织,成立验收组,以镇(街道)为单位组织验收,包括查阅资料、查看水库现场等环节。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强化对示范县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调度安排示范县创建各项工作。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任务,落实人员,强化措施,确保各项创建工作扎实推进。
(二)明确工作责任。县水利局统筹做好示范县创建各项工作,包括验收资料的整理、上级资金的争取及对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各镇(街道)是实施主体,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小型水库创建各项工作。县自然资源局、供电公司、通讯公司等相关单位要立足各自职责,积极主动配合示范县创建工作开展,形成工作合力。
(三)突出难点治理。创建工作要求水库管理范围内无违章建筑物、构筑物、高杆树木,界桩埋设至管理范围边界。管理范围为兴利水位线以下的库区;大坝坡脚外延伸至少30米的区域;坝端外延伸至少30米的区域;引水、泄水等各类建筑物边线向外延伸至少10米的区域。各镇(街道)要严格标准,不等不靠,抓好整改。水库管理范围内的线杆,按照“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由权属单位全部移到水库管理范围以外,所需费用由权属单位承担。
(四)严格考核奖惩。对创建工作组织有力、创建任务完成较好的镇(街道),县政府将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适当的工作补助。对工作被动、敷衍应付、推诿扯皮,影响全县创建工作的,将在全县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沂源县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沂源县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田晨光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沈照生 县政府副县长
张寿玉 县水利局局长
成 员:任 鸣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刘 峰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蔡 洁 县财政局副局长
卞振华 国网沂源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马 金 县联通公司总经理
吴茵凯 县移动公司总经理
董瑞波 县电信公司总经理
张志叶 南麻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王利剑 历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崔 强 南鲁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可成 鲁村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石运忠 大张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世礼 燕崖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刘茜茜 中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解 月 西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宗 浩 东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孙万波 张家坡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张宗刚 石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玉刚 悦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沂源经济开发区
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张寿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不作为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工作任务完成后即行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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