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悦庄市场监管所“五项措施”加强节日期间药械安全监管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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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3004223260B/2020-5062081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0-01-07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悦庄镇人民政府 |
悦庄市场监管所“五项措施”加强节日期间药械安全监管工作
为严格落实市县局《关于做好春节期间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药械安全监管,切实保障群众用药用械安全,近日,悦庄监管所采取“五项措施”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以药械经营单位和村级卫生室为检查区域,主要检查药械经营、使用单位的经营主体资质和从业人员的健康查体情况,对无证从业人员及时下达监督意见书督促相关人员办理合法有效的健康证明并及时抄告相关部门。
二是以检查药械购进验收台帐和销售记录为日常监督检查的工作思路,主要检查药械经营、使用单位的药械购销台账和验收记录,确保药械购进渠道正规。
三是以药械经营、使用单位是否存在销售、使用假劣药械为检查重点,在日常监督检查过程检查是否存在经营、使用过期失效、以假充好等假劣药械的行为。
四是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和力度,提升监管覆盖率,加强对药械经营、使用单位的药械存放、环境卫生、储存温湿度等情况的监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改正。
五是在日常执法检查过程中注重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及时进行执法经验总结,同时加强相关药械法律法规宣传,及时提高药械经营、使用单位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等的责任意识和安全防护意识,保障药械经营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