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标题
燕崖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文机关
沂源县燕崖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燕政发〔2023年〕22号号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367N/2023-5388318
成文日期
2023-04-13
发文日期
2023-04-13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有效性
有效
燕崖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有关工作的通知
燕政发〔2023〕22号
各村,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鲁政字〔2023〕17号)有关要求,为扎实做好我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对五年来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变化情况的一次全面“体检”,关乎我镇形象、我镇荣誉和政府统计公信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以对发展负责、对历史负责、对未来负责的态度,把经济普查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明确工作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开展经济普查的工作合力。
二、科学高效做好普查的组织实施
成立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任“双组长”,分管经济的领导任副组长,有关单位为成员的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经济普查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等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普查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行政村要从经济普查工作实效出发,成立相应的普查办公室,明确职责任务,抓好工作落实,做好工作保障,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普查各阶段工作落到实处。
三、组织开展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选聘培训
镇普查机构负责指导村级普查“两员”的选聘及管理工作,把政治觉悟高、业务素质好、沟通能力强、熟悉企业状况的人员充实到普查队伍中;做好镇、村普查“两员”业务培训,实行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确保“两员”做到“懂政策懂业务、能沟通善交流、会算会指导”
四、做好经费保障和宣传服务工作
镇财政要为普查工作提供足额经费,确保经费按时拨付到位,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镇、村两级普查“两员”,深入解读普查法律法规,引导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要切实强化服务意识,聚焦普查对象配合难等问题,多动员、多解释、多沟通,为普查对象做好答疑解惑,积极争取普查对象的理解支持,全面完整真实填报经济普查报表。
五、坚持依法依规普查
以求真务实精神做好普查工作,以客观准确的普查数据反映全镇经济状况。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要指导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依法规范进行普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更不得伪造、篡改数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
燕崖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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